義務教育課程標準部分解讀
- 2019-01-16 10:58:00
- 王菲
- 原創 2181
品德與生活課程標準(2011)
品德與生活課程是一門以小學低年級兒童的生活為基礎,以培養具有良好品德與行為習慣、樂于探究、熱愛生活的兒童為目標的活動型綜合課程。
青島六三制:1-2年級 青島五四制:1-2年級
教材名稱更改為:道德與法治(2017)
品德與社會課程標準(2011)
品德與社會課程是在小學高年級開設的一門以學生生活為基礎、以學生良好品德形成為核心、促進學生社會性發展的綜合課程。
青島六三制:3-6年級 青島五四制:3-5年級
思想品德課程標準(2011)
思想品德課程是一門以初中學生生活為基礎、以引導和促進初中學生思想品禧發展為根本目的的綜合性課程。
青島六三制:7-9年級 青島五四制:6-9年級
教材名稱更改為:道德與法治(2017)
歷史與社會課程標準(2011)
歷史與社會是在義務教育階段7-9年級以歷史、人文地理和相關學科為載體,對學生進行公民教育的綜合文科課程。
青島六三制:7-9年級 青島五四制:無
0103基教處義務教育課程調整附件青教通字[2019]007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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