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持續開展對市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
- 2023-05-16 17:14:00
- 畢寧
- 原創 991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和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對市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開展評價工作的實施方案》有關要求,今年初,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向各市政府印發通知,安排部署2023年對市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在充分征求意見,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印發評價實施方案和指標體系。
一是聚焦決策部署,提高評價工作針對性。評價重點圍繞貫徹落實教育法規政策、重大決策部署和教育中心工作,緊盯教育領域重點難點堵點問題,突出教育綜合改革落實、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職業教育創新高地建設、校園安全、“雙減”、五育并舉等重點任務和教育經費保障、師資隊伍建設與待遇落實等,科學設計評價指標和計分辦法。
二是聚焦規范流程,提高評價工作實效性。堅持正確評價導向,嚴格規范評價過程,研究制定指標設計、市縣自評、材料申報、網上審核、問題反饋、集中整改、實地核查、發布報告等八步評價程序,做到評價協同有力、數據采集準確、材料審核嚴格、核查客觀公正。同時,進一步突出評價重點,精簡評價指標,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三是聚焦改革創新,提高評價工作權威性。按照《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既評估最終結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進步發展”的要求,在評價內容中增設發展性指標,鼓勵各地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積極創先爭優;對在教育綜合改革、教育經費投入與管理、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進步明顯的市,設立單項評價獎勵,充分調動市縣政府履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強化結果運用,將評價結果作為對市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有關評價指標納入省委、省政府對各市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內容。
自2019年以來,我省已連續5年開展對市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評價,推動教育改革發展的外部環境進一步優化,內生動力進一步增強,教育保障水平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