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體育美育 浸潤行動計劃的通知
- 2019-06-25 16:38:00
- 梁海霞
- 來源:http://www.moe.gov.cn/srcsite/A17/moe_794/moe_624/201906/t20190625_387586.html
- 發證機關:國家教育部
- 發文編號:教體藝廳函〔2019〕41號
- 學段:小學,初中,高中,高等學校
- 政策發布日期:2019-06-11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體育美育浸潤行動計劃的通知
教體藝廳函〔2019〕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推進新時代學校體育美育改革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統籌整合資源,探索建立高校支持中小學體育美育協同發展機制,經研究,決定在部分高校試點開展體育美育浸潤行動計劃。具體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培養學生強健體魄和審美人文素養為核心,充分發揮高校人才資源優勢,為中小學體育美育均衡發展提供優質教育資源,引導高校師生強化服務社會意識,提升服務社會能力,以公益之心哺人育人。
二、總體目標
依托高校體育美育教師和學生力量,為本地區特別是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和廣大農村地區的中小學校體育美育課程教學、社團活動、校園文化建設、教師培訓等提供持續性的定向精準幫扶和志愿服務,推動中小學體育美育日常化、多樣化、特色化發展,切實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 努力讓每一個學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體育美育教育。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育人為本。遵循體育美育特點和學生身心成長規律,以體育人、以美化人、面向人人,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繼承發展革命文化,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與健康觀審美觀。
(二)堅持特色發展。立足地域文化特色,加強分類指導,依托高校和中小學校自身資源優勢,鼓勵內涵發展,因地因校制宜,打造特色體育美育課程和實踐品牌,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堅持協同推進。統籌區域和城鄉發展,探索政府、高校、中小學校協同推進的長效機制,充分激發中小學校體育美育改革發展的內生動力,形成多方聯動、開放高效、富有活力的中小學體育美育新格局。
四、主要任務
每所試點高校對口支持服務1—2所尚未開齊開足體育美育課程的農村中小學校,在體育美育課程教學、實踐活動、校園文化建設、教師隊伍建設等四個方面提供服務。
(一)服務中小學校課程教學
圍繞享受樂趣、增強體質、健全人格、錘煉意志和提高學生審美人文素養的目標,根據學生認知水平和身心特點,按照對口學校和學生需求,開發和實施2—4門體育美育專項課程,科學設置課程內容,保證課程思想性、教育性、科學性、持續性。體育專項課程包括足球、籃球、排球、游泳、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等,美育專項課程包括合唱、器樂、舞蹈、校園劇、戲曲、繪畫、書法、篆刻、剪紙、工藝制作和民族民間藝術等。
(二)服務中小學校實踐活動
指導中小學校開展具有時代特征、校園特色、學生特點和教育特質的體育美育實踐活動。幫助中小學校豐富“大課間”學生體育活動,深入開展藝術實踐工作坊、班級合唱、校園集體舞、樂隊和戲曲等美育實踐活動,結合寒暑期大學生社會實踐開展體育美育夏令營、冬令營,幫助中小學校建設2個以上的體育美育興趣小組或社團,面向全體學生開展豐富多樣的常態化實踐活動,幫助中小學生基本掌握1—2項體育技能和藝術特長。
(三)服務中小學校校園文化建設
充分發揮體育美育在校園文化建設中的獨特作用,幫助中小學校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課間音樂、教室、走廊、宣傳欄和新媒體平臺等,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營造格調高雅、富有美感、充滿朝氣的校園文化環境。積極參與中小學校校園文化景觀設計,創作主題美化墻繪,幫助中小學校創作校歌,科學設計播放課間音樂,組織開展體育節、藝術節等各類體育美育文化活動,鼓勵高校藝術團赴中小學校開展高雅藝術進校園活動。
(四)服務中小學校教師隊伍建設
通過名師工作室、名師工作坊、培訓進修、師徒結對、集體教研等多種形式對支持學校所在地區開展教師隊伍建設專項幫扶,提高區域內中小學校體育美育教師專業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緊密結合教育教學一線實際,與中小學校合作開展體育美育相關項目、課題的研究與實踐,推動體育美育理論研究成果在中小學校的實踐、轉化和推廣,提高中小學校體育美育教師的理論研究和教學實踐水平。
五、申報條件和遴選程序
(一)申報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和具備較好工作基礎的高等學校均可申報,優先考慮師范類和體育藝術類高校。遴選適度向中西部地區高校傾斜。申報基本條件和工作要求: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高度重視體育美育工作,領導班子對本項工作認識到位、規劃清晰、保障有力。
2.有體育、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相關師范專業或相關專業。
3.有校級領導負責,有相關部門牽頭,宣傳部、教務處、學生處、團委等相關職能部門和專業院系共同參與。
4.有一支包含相關專業學者、教師和學生在內的成員穩定、結構合理的志愿者隊伍,在體育美育志愿服務方面有較好的基礎,形成了代表性的成果。
5.建立完備的工作方案和推進機制,具有充足的支持計劃實施的器材設備和場地設施,能夠提供計劃持續開展的工作經費和條件保障。
(二)遴選程序
2019年擬支持20所左右高校開展體育美育浸潤行動計劃。
1.自主申報。符合條件的高校填寫《體育美育浸潤行動計劃申報書》(見附件,以下簡稱《申報書》,需加蓋學校公章)提交至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2.省級推薦。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本地高校的推薦報送工作,組織專家進行審核,向教育部報送所推薦高校的《申報書》和高校匯總名單,各地推薦數不超過2所。
3.遴選認定。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在各地推薦的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遴選,綜合研究確定擬支持的試點名單,經公示后認定并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將此項工作作為推進行政區域體育美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加強統籌協調。高校要有校領導牽頭負責,明確工作責任人,成立工作組,制定工作規劃,建立工作機制,落實配套保障條件,根據中小學校需求提供幫扶菜單,創造性地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相關地(市)、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高校和中小學校的對接,“一校一策”地研究制定中小學校接受支持的具體方案,組織中小學校與高校簽署支持合作協議,建立有效的反饋評價機制。
(二)強化安全意識。參與計劃各方要筑牢“安全第一”的意識,明晰安全工作的責任歸屬。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預案和應急處置機制,全面摸排城鄉交通、在外住宿、教學實踐等環節的安全隱患,強化風險預防、研判和應對。要為參加計劃的師生購買人身安全保險,為活動的順利有序開展提供保障。
(三)落實經費保障。行動計劃所需費用由教育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及試點高校共同承擔。教育部通過中央財政專項經費給予體育美育浸潤行動計劃一定的補助。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為計劃實施提供經費支持和政策支持。各高校要積極籌措資金,設立專項配套和發展經費,全面保障計劃實施。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經費管理,保證專款專用。
(四)加強示范引領。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體育美育浸潤行動計劃的示范引領作用,將典型引領與整體推進相結合,組織開展專題培訓研討、現場推進會、成果交流展示等活動,建立輻射帶動其他學校的推進機制。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宣傳形式,對典型經驗進行報道,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