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國教育監測與評價統計指標體系》的通知
- 2019-10-10 11:00:00
- 閻俊杰
- 來源: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s182/201509/t20150907_206014.html
- 發證機關:國家教育部
- 發文編號:教發〔2015〕6號
- 學段:
- 政策發布日期:2015-08-10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國教育監測與評價統計指標體系》的通知
教發〔20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充分發揮教育統計工作對教育管理、科學決策和服務社會的重要作用,指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科學開展教育事業發展監測與評價工作,我部組織專家對1991年發布的《中國教育監測與評價統計指標體系(試行)》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修訂后的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分為綜合教育程度、國民接受學校教育狀況、學校辦學條件、教育經費、科學研究等5類102項指標,涉及各級各類教育。與修訂前的4類77項指標體系相比,保留指標9項、修訂指標18項、新增指標75項。其中,有12項為國際組織常用指標。修訂后的指標體系更具科學性和針對性,能夠更好地監測與評價各級教育事業發展狀況。
現將新修訂的《中國教育監測與評價統計指標體系》印發給你們,供參照使用。
教育部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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