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印發新修訂的中等職業學校語文等七門公共基礎課程教學大綱的通知
- 2019-10-14 10:00:00
- 閻俊杰
- 來源: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s7055/200901/t20090106_79143.html
- 發證機關:國家教育部
- 發文編號:教職成〔2009〕3號
- 學段:職業教育
- 政策發布日期:2009-01-06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教育部關于印發新修訂的中等職業學校語文等七門公共基礎課程教學大綱的通知
教職成〔200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進一步深化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和技能型人才培養水平,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若干意見》和《教育部關于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學計劃的原則意見》,在認真總結上一輪課程教學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我部組織力量對現行中等職業學校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計算機應用基礎、物理、化學等七門公共基礎課程教學大綱進行了修訂,現將新修訂的教學大綱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各地要認真組織對教學大綱的學習、研究和實施工作,積極總結教學改革的經驗。要及時組織開展師資培訓和教研活動,促進教師轉變教育教學觀念,提高運用新教學大綱的能力。要為新大綱的實施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確保教學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新修訂的教學大綱原則上自2009年秋季學期開始實施。屆時,2000年發布實施的大綱停止使用。
各地在實施新修訂的教學大綱過程中,有發現的問題、意見和建議,請報我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九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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