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貫徹落實教育部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準則和師德失范行為處理辦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
- 2019-10-16 09:57:00
- 閻俊杰
- 來源: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19/1/4/art_11990_4408226.html
- 發證機關:山東省教育廳
- 發文編號:
- 學段: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高等學校,職業教育
- 政策發布日期:2018-12-29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關于貫徹落實教育部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準則和師德失范行為處理辦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近日,教育部印發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以下統稱“十項準則”)和《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以下統稱“處理辦法”),這一系列文件,完備了頂層設計,明確了新時代教師職業規范,劃定了教師職業行為基本底線,對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為做好一系列文件貫徹落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刻認識重大意義。人民教師無上光榮。習近平總書記先后對教師提出了“三個牢固樹立”“四有好老師”“四個引路人”“四個相統一”的希望和要求,集中體現了黨對教師職業的新定位、新要求。落實十項準則和處理辦法,是新時代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規范教師職業行為的必然要求,對培養造就黨和人民滿意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意義重大。當前,我省教師隊伍師德師風總體是好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極少數教師理想信念淡薄、育人意識不強、師德素養不高,個別教師違規有償補課、利用職權謀取私利,不同程度損害了我省教師隊伍的整體形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類學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特殊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始終將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切實抓好十項準則和處理辦法的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
二、全面抓好宣傳學習。圍繞落實十項準則和處理辦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類學校要做好全覆蓋、無死角的宣傳工作,做到人人應知應做、必知必做。要將十項準則和處理辦法作為教師全員培訓、新入職教師培訓的重要內容,引導廣大教師從黨和國家事業全局的角度,全面理解和深刻認識新時代教師遵守職業行為準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斷增強底線意識。要及時開展違反師德案例通報和警示教育,充分發揮震懾作用。要充分挖掘新時代師德典型,加強典型宣傳,講好師德故事,樹立示范標桿,凝聚師德正能量。
三、貫穿教師管理全過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類學校要結合本地區、本學校實際,修訂完善相關規定,制定具體化的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及失范行為處理辦法,提高針對性、操作性。要將十大準則和處理辦法列入教師聘任合同,讓每位教師知準則、有敬畏、守底線。要將師德師風作為評價教師素質的第一標準,從嚴從實使用師德考核結果,在教師年度考核、職稱評聘、評先樹優、教師資格注冊等工作中,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要正確區分教師正常履職與師德失范的界線,依法依規客觀公正處理矛盾、糾紛,維護教師正當權益。
四、堅決查處師德違規行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類學校要對照準則和處理辦法,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圍繞師德師風養成、約束、保障、支持等方面,構建長效工作機制。要暢通監督舉報渠道,設立師德師風舉報電話、意見信箱等,構建學校、教師、家長、學生、社會“五位一體”的師德監督網絡。對發生準則中禁止行為的,要態度堅決,一查到底,依法依規嚴肅懲處,絕不姑息。對于有虐待、猥褻、性騷擾等嚴重侵害學生行為的,一經查實,要撤銷其所獲榮譽、稱號,追回相關獎金,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解除教師職務、清除出教師隊伍,同時錄入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任何學校不得再聘任其從事教學、科研及管理等工作。要建立師德建設責任追究機制,對師德違規行為監管不力、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或推諉隱瞞等失職失責問題,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嚴肅追究責任。
各地各校在貫徹落實十大準則和處理辦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有關經驗和意見建議,請及時報送我廳教師工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