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16〕27號文件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實施意見
- 2019-10-18 13:58:00
- 閻俊杰
- 來源: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16/12/19/art_11990_989172.html
- 發證機關:山東省教育廳
- 發文編號:魯政辦發〔2016〕53號
- 學段:
- 政策發布日期:2016-12-12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16〕27號文件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實施意見
魯政辦發〔2016〕53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6〕27號),進一步強化學校體育育人功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天天鍛煉、健康成長、終身受益”為目標,遵循教育和體育規律,堅持課堂教學與課外活動相銜接,堅持培養興趣與提高技能相促進,堅持群體活動與運動競賽相協調,堅持全面推進與分類指導相結合,改革創新體制機制,全面提升體育質量,切實發揮體育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立德樹人、推進素質教育中的綜合作用,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標。到2020年,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學校體育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基本形成體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滿活力、注重實效的學校體育發展格局;按照國家課程方案配齊體育教師,學校體育辦學條件總體達到國家標準,體育課時和課外鍛煉時間得到切實保證,教學、課外訓練與競賽體系基本完備;學生體育鍛煉習慣基本養成,運動技能水平明顯提升,體質健康狀況得到顯著改善,規則意識、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質顯著增強。
二、深化教學改革,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
(一)開齊開足體育課程。大中小學要認真執行國家課程標準和省定課程方案,開齊、開足、開好體育課,將體育課和課外體育活動列入學校教學計劃,不得削減或者擠占體育課時。小學1-2年級每周4課時,小學3-6年級和初中每周3課時,高中每周2課時;高等學校1-2年級本科學生開設不少于144學時(專科不少于108學時)的體育必修課,其他年級學生和研究生開設體育選修課。有條件的地方可為中小學增加體育課時,并積極做好校本課程的開發,增強課程的多樣性和針對性。
(二)加強課程教學改革。以培養學生健康意識、健身興趣、健身能力和健身習慣為目標改革中小學體育教學。注重學生身心特點,尊重學生個體差異,年級間、學段間課程內容和運動項目相互銜接,同類興趣相對聚集,因地制宜,因校而異,探索不同學段分層教學、同一學段多樣選擇的體育教學模式。研究制定山東省中小學運動項目教學指南,讓學生熟練掌握1—2項運動技能。科學安排課程內容,在學生掌握基本運動技能的基礎上,根據學校自身情況,打破行政班,開展運動項目教學,提高學生專項運動能力。大力推動足球、籃球、排球等優勢集體項目,積極推進田徑、游泳、器械體操等基礎個人項目,廣泛開展乒乓球、羽毛球、武術等普及性項目,進一步挖掘地方民間體育資源,充實和豐富體育課程內容,逐步形成“一校多品”的特色項目,努力提高體育教學質量。學校要根據學生體質差異、身體發育規律,構建學生自主選擇的體育活動課程“超市”,讓每個學生都能擁有自己喜歡的體育課程或體育活動項目。建立山東省學校體育教學專家指導機制,對全省體育教學改革工作搞好研究、咨詢、指導和服務。支持高等學校牽頭組建運動項目教學聯盟,為中小學開展體育教改試點提供專業支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開發體育教學資源,創新體育教學形式,促進信息技術和體育教學深度融合,增強體育教學吸引力。
(三)強化課外鍛煉。學校要將學生在校內開展的課外體育活動納入教學計劃,與體育課教學內容相互銜接、互為補充,滿足學生體育愛好和特長發展的需求。要將學生課外體育活動列入作息時間安排,切實將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落到實處。制定“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實施方案,沒有體育課的當天,學校應在下午課后組織學生進行一小時體育鍛煉并將其列入教學計劃。全面實行大課間體育活動制度,每天上午統一安排25—30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 開展課間陽光體育活動評比,推動課間體育活動的深入開展。認真組織學生做好課間體操,改革傳統廣播操,鼓勵、推廣學校自主開發易學、易做、運動量適中的自編操等。寄宿制學校要堅持早操制度。高等學校要加強體育課程管理,把課外體育活動納入學校日常教學計劃,學生每周至少參加三次課外體育鍛煉。定期開展“走下網絡、走出宿舍、走向操場”主題群眾性課外體育鍛煉活動,堅持開展學生冬季長跑等群體性活動,形成覆蓋校內外的學生課外體育鍛煉體系。
三、注重教體結合,完善訓練和競賽體系
(一)開展課余訓練。學校應通過組建運動隊、代表隊、俱樂部、社團和興趣小組等形式,積極開展課余體育訓練,為有體育特長的學生提供成才路徑。支持普通中小學與縣(市、區)體校聯合辦學,實現優質教育資源與體育系統的體育資源共享,加強體校學生的文化教學,積極推進優秀教練員、運動員進校園帶運動隊、指導體育社團活動。加強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專項特色學校、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優化布局結構,強化考核管理,完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二)完善競賽體系。制定山東省學校體育課余訓練與競賽管理辦法,構建“誰主辦、誰負責”,分級管理、賽制穩定、相互銜接、制度配套的省市縣校四級體育競賽體系。完善競賽選拔機制,暢通學生運動員進入各級專業運動隊、代表隊的渠道。每三年舉辦一屆全省學生運動會,定期舉辦各類單項體育比賽。市、縣每年要舉辦三項以上中小學生體育比賽,積極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體育品牌賽事和活動。大中小學要健全校園體育競賽機制,設置學生喜聞樂見、易于參與的競技性、健身性和民族性、地域性體育項目,廣泛開展小型多樣的班級、年級、院系和校際間體育比賽,每年至少舉辦一次綜合性運動會或陽光體育節、兩次以上學校特色項目體育比賽,通過豐富多彩的校園體育競賽,吸引廣大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
(三)支持學校建設高水平運動隊。完善高中體育特長生和高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政策,鼓勵有條件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學建立高水平運動隊,試辦省、市運動隊,為具有運動天賦學生的成才成長提供專業渠道。
(四)鼓勵學生參加運動會。各市、各高等學校要積極參加省運會等大型綜合性運動會。鼓勵學校參加教育、體育等部門舉辦的各類體育比賽。省體育局對承擔全國運動會、奧運會任務的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和納入省優秀運動隊的高校學生運動員,給予省優秀運動隊運動員同等待遇;各市、各高校運動員代表我省參加全國運動會和全國學生運動會取得的成績,納入省運會各市和各高校成績序列。對在各類運動會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學校應適當獎勵帶訓老師和參賽運動員。
四、增強基礎能力,提升學校體育保障水平
(一)加強體育教師隊伍建設。實施萬名體育教師補充計劃,三年內配齊配足中小學體育教師。完善中小學校體育教師補充機制,在體育教師短缺的縣(市、區)新任教師招聘中優先招聘體育教師,有條件的可采取先面試后筆試辦法,注重考察應聘人員體育技能。鼓勵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優秀退役運動員到基層學校任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鼓勵優秀教練員、運動員和有體育特長的志愿人員擔任校外輔導員。支持有一定體育基礎和專業素養的在職教師兼任體育課。支持學校聘用有體育運動專長的社會人士擔任專項體育教學任務。推進中小學體育教師全員培訓,加快中青年體育骨干教師培養,提高體育教師的專業素質。辦好高等學校體育教育專業,培養具有一專多能的體育教師。科學合理確定體育教師工作量,把組織開展課外活動、學生體質健康測試、課余訓練、比賽等納入教學工作量。切實保障體育教師待遇,在職稱(職務)評聘、福利待遇、評優表彰、晉級晉升等方面與其他學科教師同等待遇,為體育教師配備必要的戶外服裝及防護用品。
(二)推進體育設施建設。實施學校體育設施達標建設計劃。各級政府要依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基本辦學條件標準》,把學校體育設施列為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的重要內容,通過實施“全面改薄”和解決大班額問題,到2018年,按國家標準配齊中小學體育場館設施,配好體育器材,為體育教師配備必要的教學裝備。各級體育、教育部門要密切合作,支持將體育場館建在中小學校,將全民健身路徑等公共體育設施建在中小學校或周邊。鼓勵各地與高等學校共建公共體育場館,推動公共體育場館設施為學校體育提供服務,向學生免費或優惠開放,推動有條件的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后、節假日對本校師生和公眾有序開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動中心、少年宮、戶外營地等資源開展體育活動。
(三)完善經費投入機制。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大學校體育經費投入力度,在安排中央、省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和本級財力時要對學校體育給予傾斜。各級教育部門要根據需求將學校體育工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學校要保障體育工作的經費需求。省財政重點支持體育改革、校園足球、體質監測、省學生運動會和省級聯賽,支持學生積極參加全國運動會。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支持發展學校體育,多渠道增加學校體育投入。體育彩票公益金要支持學校體育聯賽、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建設,支持教育、體育部門合作開展中小學生體質監測等工作。
(四)健全風險管理機制。完善校方責任保險,探索建立涵蓋體育意外傷害的學生綜合保險機制,試點推行學生體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調解辦法,保障學校體育工作健康有序開展。學校要制定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應急預案。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學生的傷害應急處置和救護能力。加強校長、教師及有關管理人員培訓,提高學校體育從業人員運動風險管理意識和能力。學校應當根據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的安全風險進行分類管理,定期開展檢查,有安全風險的應當設立明顯警示標志和安全提示。
(五)整合各方資源支持學校體育。采取政府購買體育服務等方式,逐步建立社會力量支持學校體育發展的長效機制,引導技術、人才等資源服務學校體育教學、訓練和競賽等活動。鼓勵專業運動隊、職業體育俱樂部定期組織教練員、運動員深入學校指導開展有關體育活動。支持學校與科研院所、社會團體、企業等開展廣泛合作,提升學校體育工作水平。加強與港澳臺學校之間體育交流互動和青少年體育活動的合作。積極引進國外優質體育教育資源,認真做好我省大中小學優秀體育教師赴國外培訓工作,提高學校體育教育教學工作的國際交流合作水平。
(六)加快推進立法進程。堅持立法引領、制度為先,以國家立法和政策為依據,借鑒國內外經驗,結合實際制定山東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通過地方立法和制度創新推進學生體質健康工作。從體育活動、衛生營養、保障監督、法律責任等方面,全面規定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的相關責任,創建以學校為主體,以政府支持為保障,鼓勵社會參與的多元共治模式,著力解決制約學生體質健康發展的突出問題,切實改善學生體質健康狀況。
五、加強評價監測,促進學校體育健康發展
(一)開展體育工作示范創建活動。研究制定山東省學校體育工作評價辦法,構建課內外相結合、各學段相銜接的市、縣(市、區)和學校體育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對評價成績優秀的市、縣(市、區)和學校,掛牌“山東省學校體育工作示范單位”“山東省學校體育工作示范學校”,對成績不合格的予以通報。
(二)改革體育考試評價辦法。完善初中、高中學生體育科目學業成就評價辦法,將學生體育課程修習、體質監測、專項運動技能測試結果等納入學業成就評價。出臺體育中考辦法,逐步增加初中畢業體育科目學業成績在中考成績中的權重。將高中學生體育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校招生的重要參考,積極探索將高中體育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納入體育專業招生依據的辦法。
(三)加強體育教學質量監測。建立中小學體育課程實施情況和學生體質健康數據監測制度。各市、縣(市、區)每年要對中小學體育課程實施情況和學生體質健康數據進行監測,并將結果向社會公布。省每年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各市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數據開展抽檢工作,抽檢數據向社會發布,并將其作為評價各市學校體育工作的重要依據。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把學校體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統籌協調,落實管理責任,要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切實抓緊抓好。進一步完善青少年體育工作協調機制,強化部門職責,落實好深化學校體育改革的各項任務。
(二)強化考核激勵。各地要把學校體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績考核指標、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負責人業績考核評價指標。按照有關規定,對成績突出的單位、部門、學校和個人進行表揚。要健全目標考核機制,堅持督政與督學相結合,制定和實施學校體育工作督導檢查辦法,將學校體育工作納入領導干部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考核指標體系,加強績效評估和行政問責。建立學校體育工作專項督導制度,定期聯合有關部門開展學校體育工作專項督導,并將督導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告。對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持續三年下降的地區和學校,在教育工作評估中實行“一票否決”。對不能貫徹落實國家學校體育法律法規政策、不能開齊學校體育課程的責任人進行問責。
(三)營造良好環境。通過多種途徑,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及網絡等手段,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新聞宣傳力度,總結交流典型經驗和有效做法,傳播科學的教育觀、人才觀和健康觀,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持學校體育的良好氛圍。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