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學前教育“小學化”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 2019-10-24 14:19:00
- 閻俊杰
- 來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912/n32561915/180914113015725355.html
- 發證機關:青島市教育局
- 發文編號:青教通字[2018]69號
- 學段:小學
- 政策發布日期:2018-09-12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青島市學前教育“小學化”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幼兒園“小學化”專項治理的部署,保障幼兒健康成長,依據教育部《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學前教育規律,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通過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專項督查,同步規范幼兒園、小學和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行為,優化教育生態,保障學前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治理,摸清幼兒園、小學、校外培訓機構底數,治理幼小銜接過程中的行業亂象,迅速遏制當前存在的提前教授學齡前兒童小學課程內容的突出問題,規范辦學行為,建立科學的幼小銜接機制,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
三、治理任務和整改要求
(一)堅持幼兒為本,堅決糾正幼兒園“小學化”的違規辦園行為。
1.嚴禁教授小學課程內容。禁止幼兒園提前教授漢語拼音、識字、計算、英語等小學課程內容。幼兒園不得布置幼兒完成小學課程內容家庭作業,不得組織小學課程內容的有關考試測驗。
2.糾正“小學化”教育方式。堅決糾正幼兒園以課堂集中授課方式為主組織安排一日活動;或以機械背誦、記憶、抄寫、計算等方式進行知識技能性強化訓練的行為。
3.整治“小學化”教育環境。重點整治未按規定創設多種教育活動區域(區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戲材料和圖書,缺乏激發幼兒探究興趣、強健體魄、自主游戲的教育環境的問題。各幼兒園應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寓教育于各項活動中,每班的活動區域(區角)不少于5個,玩教具和圖書配備達到省定辦園標準。
4.解決教師資質能力不合格問題。對于不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的,限于2019年3月前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仍不能取得教師資格的,2019年6月前調整其工作崗位、不得從事幼兒園教師崗位工作。開展崗位適應性規范培訓,解決部分幼兒教師專業能力不足、不適應科學保教需要的問題。
(二)加強源頭治理,堅決糾正小學一年級“非零起點”的違規教育教學行為。
1.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規定。全面貫徹落實《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工作的通知》(魯教基〔2018〕9號),嚴格執行國家、省和市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要求,按規定開齊課程、上足課時。依據國家和省定課程教學大綱以及山東省小學一年級語文、數學“零起點”教學標準,嚴格教學計劃,嚴禁超前教學。各小學要通過學校公示欄、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將一年級秋季學科課程開設和各學科教學計劃公示,并通過明白紙、班級群等方式告知每一名學生家長,接受社會和家長監督。
2.嚴格落實小學免試招生入學政策。嚴禁小學在招生入學時,通過考試、面試、面談、考察等任何方式,面向幼兒組織小學內容的知識能力測試。嚴禁小學將幼兒參加有關競賽成績及證書作為招生入學依據。
3.規范學生作業和日常考試。小學一、二年級不得布置書面課后作業,不得組織單元測驗、月考、季考、期中等考試,不得向家長公布期末考試成績和排名。
(三)著力凈化外部環境,堅決治理校外培訓機構的違法違規培訓活動。
1.堅決整治校外培訓機構非法辦學。校外培訓機構必須經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并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才能開展培訓。未經教育部門批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家教、咨詢、文化傳播、公益課堂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培訓業務。學校和幼兒園不得舉辦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使用學校和幼兒園場地開展培訓活動。
2.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不規范辦學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齡前兒童培訓的內容、班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嚴禁校外培訓機構開設學前班、幼小銜接班以及其他形式的以學齡前兒童為培訓對象的半日制或全日制培訓班。禁止校外培訓機構開展以語文、數學、英語等小學課程為內容的、面向學齡前兒童的培訓活動。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幼兒園保育教育服務時間相沖突。
3.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宣傳活動。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的宣傳廣告進入學校和幼兒園,禁止校外培訓機構在學校和幼兒園大門口散發宣傳廣告。嚴厲查處校外培訓機構非法廣告宣傳活動。
四、治理步驟
(一)第一階段:全面部署(2018年9月底前完成)
1.制定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各區市制定、細化幼兒園“小學化”和“非零起點教學”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和責任人,并向社會公布。設立舉報電話,方便群眾舉報監督。
(責任單位:各區、市教育(體)局,高新區人才服務和教育體育發展局)
2.明確治理工作標準。
組織開展幼兒園“小學化”和“非零起點教學”問題專項調研,了解我市幼兒園、小學、培訓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聽取意見建議。
(責任單位:基礎教育處、行政審批與執法處、督導室、民辦教育與終身教育處、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制定幼兒園保育教育“去小學化”、小學“零起點”教學標準。
(責任單位: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基礎教育處)
3.全面部署培訓。市、區市分級部署專項治理工作,并對相關單位負責人進行專項培訓。
(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第二階段:自查與摸排(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1.基層單位自查。各區市集中組織幼兒園、小學、培訓機構,對照專項治理標準自行查擺問題,并制定整改措施,邊自查邊整改。幼兒園要對在園幼兒、小學對一年級學生入學前參加校外培訓培訓的情況進行普查登記,為專項治理提供重要參考。
(責任單位:各區、市教育(體)局,高新區人才服務和教育體育發展局)
2.開展拉網式排查。各區市成立治理小組,對幼兒園、小學、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對排查發現問題進行登記造冊,建立治理臺賬。系統梳理發現問題,形成問題清單,拿出針對性的治理措施。
(責任單位:各區、市教育(體)局,高新區人才服務和教育體育發展局)
(三)第三階段:全面整改(2019年2月底前完成)
各區市按照“邊查邊改、及時整改”的要求,堅決遏制“小學化”傾向、“非零起點教學”的各種錯誤行為。對違規的相關組織和個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各區市2月底前將專項治理工作報告報市教育局。
(責任單位:各區、市教育(體)局,高新區人才服務和教育體育發展局)
(四)第四階段:專項督查(2019年3月底前完成)
市教育局組成專項督查組對各區市的治理工作進行督查,督查結果按規定公布。同時做好迎接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專項督查準備工作。
(責任單位:督導室、基礎教育處、行政審批與執法處、民辦教育與終身教育處、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市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到幼兒園“小學化”和“非零起點教學”問題專項治理對優化教育生態、保障兒童健康成長、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性,統一思想,加強組織,統籌各方面的力量,明確責任分工,全面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二)實施綜合治理。重點加強對小學“非零起點教學”、校外培訓機構非法幼小銜接培訓活動的治理,切斷幼兒園“小學化”問題的源頭。采取科學的督查辦法,通過公開檢查、匿名調查、“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監測家校網上聯絡群等方式進行明察暗訪,查得真情況,找出真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對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通報、處理一批典型,形成有效震懾。將幼兒園“小學化”治理和小學一年級教學規范情況與區市教育質量(群眾滿意度)評價、校長職級制考核、文明校園評選和教師評先樹優掛鉤。落實掛牌責任督學制度,每10所幼兒園配備一名兼職督學。
(三)建立科學的幼小銜接機制。建立“幼小銜接”責任區制度,指導幼兒園、小學科學開展幼小銜接工作。教研部門要加強“幼小銜接”的研究,優化小學起始年級課程內容和課時安排,明確小學語文、數學、英語,特別是拼音的教學標準、進度、課時數。幼兒園要注重培養幼兒積極主動、認真專注、不怕困難、敢于探究和嘗試、樂于想象和創造等良好的學習品質,指導家長為幼兒做好生活常規、學習品質、社會交往等方面的入學準備。幼兒升入大班后,幼兒園要立即對大班幼兒家長進行幼小銜接專題培訓。小學要主動向幼兒園開放,讓幼兒熟悉小學環境,為上小學做好心理準備;幼兒園也要主動向小學開放,請小學一年級教師和班主任到幼兒園觀摩幼兒半日活動,了解幼兒園教育目標、內容以及大班幼兒學習的特點方式,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做好入學新生適應教學工作。
(四)加強教育宣傳。對幼兒園園長、幼兒教師和小學起始年級教師進行“幼小銜接”專題培訓,轉變其教育理念,提高其專業素養。各區市要通過多種媒體,宣傳本次專項治理活動和正確的幼小銜接做法,為治理行動營造良好氛圍。小學和幼兒園要通過家長會、家長學校、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讓家長了解兒童成長規律,宣傳提前學習、片面準備的危害;了解小學的課程設置和課時安排,引導家長樹立正確教育理念,有效緩解家長“跟不上”的擔憂,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為兒童終身發展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