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保障方案
- 2019-10-24 15:01:00
- 閻俊杰
- 來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912/n32561915/180517172939135056.html
- 發證機關:青島市教育局
- 發文編號:青教辦字[2018]62號
- 學段:小學,初中,高中
- 政策發布日期:2018-05-17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青島市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保障方案
中小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直接關系到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認真貫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進一步加強我市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確保重大活動期間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重大活動期間的組織領導
為順利實施重大活動期間青島市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保障方案,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安全保衛處處長孫建國、市教育裝備與信息技術中心主任張思峰為成員的重大活動期間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組織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強化重大活動期間的組織領導,決策重大活動期間的重大事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青島市教育裝備與信息技術中心,張思峰任辦公室主任。重大活動結束后,領導小組自行解散。
二、統籌合理規劃,制定重大活動期間的工作目標
(一)準備階段(自保障方案實施之日起至5月20日)
各區、市,各有關學校,要認真排查所轄區域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實際情況,排查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人員到位情況。各單位根據排查情況,建立區、市和學校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臺賬,責任到人,并制定各單位重大活動期間中小學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專項方案。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存儲、使用等具體情況,健全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建立從請購、領用、使用、回收、銷毀的全過程的記錄和控制制度,確保物品臺賬與使用登記賬、庫存物資之間的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二)實施階段(5月21日至6月3日)
執行重大活動期間中小學實驗室危化品管理專項方案,開始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值班,根據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存放地點、保管現狀等情況,進行科學管理,嚴格分庫、分類存放,嚴禁混放、混裝,做到規范操作、相互監督,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領用等的管理,使各類危險化學品在整個使用周期中處于受控狀態。
(三)嚴控階段(6月4日至重大活動結束)
重大活動期間,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定期和不定期進行自查和互查,切實落實各項管理要求,對涉及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的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進行重點排查,堵塞漏洞,排除隱患,確保安全。危險化學品管理做到“四無一保”,即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對于危險化學品中的毒害品,要參照對劇毒化學品的管理要求,執行“五雙”即“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的管理制度。
三、動員全體師生,落實重大活動期間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培訓,多措并舉保障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
各單位進一步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組織師生學習《教學實驗用危險固體、液體的使用與保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28920-2012),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確保相關人員全面掌握實驗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護知識。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行之有效的實驗室應急預案,并進行必要的演練。對實驗室過期化學藥品或化學實驗廢棄物,要分類收集和存放,以區、市和局屬學校為單位,委托有資質的專業單位進行處理。
(二)制定預案,未雨綢繆保障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
各區、市,各有關學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實驗室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疏散師生至安全地段,送受傷學生至醫院治療,采取積極有效的應急措施,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若發生危險化學品被盜,應保護好現場,必要時向公安部門報案。
(三)上下聯動,信息通暢保障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
各區、市,各有關學校要建立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管理信息渠道并保障渠道通暢,遇有重要情況除啟動應急預案外,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應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匯報。各單位建立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對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案件和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要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