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通知
- 2019-10-25 11:16:00
- 閻俊杰
- 來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912/n32561915/160308134442522680.html
- 發證機關:青島市教育局
- 發文編號:青教辦字[2016]27號
- 學段:職業教育
- 政策發布日期:2016-03-04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關于開展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教育(體)局,各中等職業學校: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根據教育部《關于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干意見》(教職成〔2015〕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開展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圍繞服務發展為宗旨、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和技術技能人才成長成才需要,通過建立和完善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引導和樹立正確的職業教育人才觀和辦學質量觀,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切實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促進職業學校學生的內涵發展和職業素質全面提高。
二、評價原則
(一)導向激勵原則。引導學校和教師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改進教育教學行為,鼓勵學生發展特長,引導學生發揚優點,正視不足,進行自我調整和自我管理,激勵學生不斷進步。
(二)客觀公正原則。堅持以事實為依據,實事求是地對學生成長過程中的主要經歷和典型事例做客觀記錄和寫實性描述,真實準確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堅持公正評價,提高評價的權威性。
(三)科學具體原則。規劃制定科學的素質測評指標體系,合理確定指標權重,做到具體化、行為化,各項分析指標更易于操作。
(四)開放發展原則。評價指標設置堅持開放原則,各學校結合職業教育實際情況設定評價指標和標準,從發展的角度評價學生,處理好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關系。
三、評價內容
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思想品德與公民素養、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職業素養與實踐能力等五個方面。
(一)思想品德與公民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責任義務、遵紀守法、行為規范與文明禮儀等方面的表現。
(二)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身心健康狀況和衛生習慣、參加體育鍛煉和掌握兩項及以上運動技能水平及體能監測狀況和心理素質等。
(三)學業水平與專業技能。主要考察學生基礎文化知識、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技能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四)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審美能力和對一項及以上藝術特長的掌握水平,對藝術的審美能力、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
(五)職業素養與實踐能力。主要考察學生在實習、實訓和其他社會實踐活動中職業素養、職業能力、愛崗敬業和實踐創新能力等情況。
四、評價組織和評價方式
(一)評價組織。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職業學校具體組織實施。各職業學校要結合辦學實際,科學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建立健全學校管理實施機構,分工負責,組織實施。
(二)評價主體。評價主體多元化,采取內部評價與外部評價相結合,自我評價與他人評價相結合方式,學生本人、班主任、任課教師、同學、家長、實習企業和活動社區等均可以成為評價主體。各評價主體的評價活動應相對獨立,對各自評價結果負責。
(三)評價方式。以日常評價為基礎,進行日常評價、學期評價和畢業評價。日常評價要收集相關事實材料做好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活動記錄及取得各項成果的證明材料,對于學生的標志性成果和事實材料,按照公示制度在校園網或校園公示欄等顯著位置公示。學期評價要在日常評價的基礎上綜合評價學生學期發展情況,畢業評價要將學生各學期評價結果按照一定權重予以計算。
(四)評價載體。建立學生個人成長檔案,完整記錄學生成長軌跡。逐步將學生個人成長檔案與其體質監測報告、體檢報告及學校對學生的其他記載方式整合為學生電子檔案。
五、評價結果使用
(一)引導學生積極主動發展。每學期期末向學生和家長反饋學生本人日常評價情況,學校適時、適當公布階段性評價結果,并逐生提出改進建議,確定個人發展目標,實現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
(二)作為學校評優推薦的重要參考依據。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職業學校學生評優推先、推薦實習和就業、升學的重要依據。各學校結合實際制定評價結果具體使用辦法,強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引導、激勵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積極推進。完善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是提高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的關鍵環節,涉及面廣,各區市、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統籌指導,安排資金予以保障和支持,積極推進,及時研究解決實施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2016年9月全面實施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市教育局將適時推廣典型經驗并加強督查。
(二)完善機制,科學實施。各區市和學校要根據綜合素質評價五個方面內容的一級、二級指標及參考觀測點、建議評價主體等指導性意見(附件),細化和補充具有個性特色的三級指標體系,并建立配套的審核、公示、督查、復議、申訴、責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市教育局要建立并完善全市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各區市、各職業學校要及時與省、市相關管理系統有效對接,提高工作效率。
(三)注重宣傳,加強引導。各區市、各職業學校要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和配套制度納入學生入校教育課程和家長學校課程,通過新聞媒體、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等多種形式向學生、家長廣泛宣傳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義、內容和規程,回應家長和社會各界的關切,為職業教育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青島市教育局辦公室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