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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2019-10-29 10:20:00
閻俊杰
來源:http://www.moe.gov.cn/jyb_xwfb/s6052/moe_838/201008/t20100802_93704.html
發證機關:國家教育部
發文編號:
學段:

政策發布日期:2010-07-29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2010-07-29

序 言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是民族振興、社會進步的基石,是提高國民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根本途徑,寄托著億萬家庭對美好生活的期盼。強國必先強教。優先發展教育、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對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具有決定性意義。

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教育。新中國成立以來,在以毛澤東同志、鄧小平同志、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全黨全社會同心同德,艱苦奮斗,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發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規模的教育體系,保障了億萬人民群眾受教育的權利。教育投入大幅增長,辦學條件顯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辦學水平不斷提高。進入本世紀以來,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全面實現,職業教育快速發展,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階段,農村教育得到加強,教育公平邁出重大步伐。教育的發展極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素質,推進了科技創新、文化繁榮,為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貢獻。我國實現了從人口大國向人力資源大國的轉變。

當今世界正處在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人才競爭日趨激烈。我國正處在改革發展的關鍵階段,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人口、資源、環境壓力日益加大,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都凸顯了提高國民素質、培養創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中國未來發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鍵靠人才,基礎在教育。

面對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必須清醒認識到,我國教育還不完全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觀念相對落后,內容方法比較陳舊,中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素質教育推進困難;學生適應社會和就業創業能力不強,創新型、實用型、復合型人才緊缺;教育體制機制不完善,學校辦學活力不足;教育結構和布局不盡合理,城鄉、區域教育發展不平衡,貧困地區、民族地區教育發展滯后;教育投入不足,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實。接受良好教育成為人民群眾強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為全社會共同心聲。

國運興衰,系于教育;教育振興,全民有責。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必須始終堅持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位置。按照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要求,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需要,堅持育人為本,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進公平為重點,以提高質量為核心,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動教育事業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科學發展,加快從教育大國向教育強國、從人力資源大國向人力資源強國邁進,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人類文明進步作出更大貢獻。

第一部分 總體戰略

第一章 指導思想和工作方針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優先發展教育,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教育體系,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把握教育發展階段性特征,堅持以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面向社會需求,優化結構布局,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

(二)工作方針。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

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教育優先發展是黨和國家提出并長期堅持的一項重大方針。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優先發展教育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基本要求,切實保證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教育發展,財政資金優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資源優先滿足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需要。充分調動全社會關心支持教育的積極性,共同擔負起培育下一代的責任,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完善體制和政策,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不斷擴大社會資源對教育的投入。

把育人為本作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資源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教育是開發人力資源的主要途徑。要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師為主導,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為學校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關心每個學生,促進每個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展,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努力培養造就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數以千萬計的專門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創新人才。

把改革創新作為教育發展的強大動力。教育要發展,根本靠改革。要以體制機制改革為重點,鼓勵地方和學校大膽探索和試驗,加快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步伐。創新人才培養體制、辦學體制、教育管理體制,改革質量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教學內容、方法、手段,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加快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對高質量多樣化人才需要與教育培養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眾期盼良好教育與資源相對短缺的矛盾、增強教育活力與體制機制約束的矛盾,為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把促進公平作為國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教育公平的關鍵是機會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權利,重點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扶持困難群體,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向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加快縮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責任在政府,全社會要共同促進教育公平。

把提高質量作為教育改革發展的核心任務。樹立科學的質量觀,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需要作為衡量教育質量的根本標準。樹立以提高質量為核心的教育發展觀,注重教育內涵發展,鼓勵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出名師,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質量為導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把教育資源配置和學校工作重點集中到強化教學環節、提高教育質量上來。制定教育質量國家標準,建立健全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整體素質。

第二章 戰略目標和戰略主題

(三)戰略目標。到2020年,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進入人力資源強國行列。

實現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學前教育;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0%;高等教育大眾化水平進一步提高,毛入學率達到40%;掃除青壯年文盲。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從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從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受過高等教育的比例達到2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數比2009年翻一番。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建成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縮小區域差距。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教好每一個學生,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切實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問題。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

提供更加豐富的優質教育。教育質量整體提升,教育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優質教育資源總量不斷擴大,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接受高質量教育的需求。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明顯提高。各類人才服務國家、服務人民和參與國際競爭能力顯著增強。

構建體系完備的終身教育。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協調發展,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溝通,職前教育和職后教育有效銜接。繼續教育參與率大幅提升,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年參與率達到50%。現代國民教育體系更加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基本形成,促進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學有所成、學有所用。

健全充滿活力的教育體制。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開放水平,全面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于科學發展的教育體制機制,辦出具有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現代教育。

(四)戰略主題。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是教育改革發展的戰略主題,是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時代要求,其核心是解決好培養什么人、怎樣培養人的重大問題,重點是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著力提高學生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勇于探索的創新精神和善于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

堅持德育為先。立德樹人,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加強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導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堅定學生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社會主義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強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教育;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培養學生團結互助、誠實守信、遵紀守法、艱苦奮斗的良好品質。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公民。加強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把德育滲透于教育教學的各個環節,貫穿于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各個方面。切實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構建大中小學有效銜接的德育體系,創新德育形式,豐富德育內容,不斷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強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

堅持能力為重。優化知識結構,豐富社會實踐,強化能力培養。著力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教育學生學會知識技能,學會動手動腦,學會生存生活,學會做人做事,促進學生主動適應社會,開創美好未來。

堅持全面發展。全面加強和改進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堅持文化知識學習與思想品德修養的統一、理論學習與社會實踐的統一、全面發展與個性發展的統一。加強體育,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確保學生體育課程和課余活動時間,提高體育教學質量,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體魄強健、意志堅強;加強美育,培養學生良好的審美情趣和人文素養。加強勞動教育,培養學生熱愛勞動、熱愛勞動人民的情感。重視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國防教育、可持續發展教育。促進德育、智育、體育、美育有機融合,提高學生綜合素質,使學生成為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專欄1:教育事業發展主目標

指標

單位

2009

2015

2020

學前教育

幼兒在園人數

學前一年毛入園率

學前兩年毛入園率

學前三年毛入園率

 

萬人

%

%

%

 

2658

74.0

65.0

50.9

 

3400

85.0

70.0

60.0

 

4000

95.0

80.0

70.0

九年義務教育

在校生

鞏固率

 

萬人

%

 

15772

90.8

 

16100

93.0

 

16500

95.0

高中階段教育*

在校生

毛入學率

 

萬人

%

 

4624

79.2

 

4500

87.0

 

4700

90.0

職業教育

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

高等職業教育在校生

 

萬人

萬人

 

2179

1280

 

2250

1390

 

2350

1480

高等教育**

在學總規模

在校生

其中:研究生

毛入學率

 

萬人

萬人

萬人

%

 

2979

2826

140

24.2

 

3350

3080

170

36.0

 

3550

3300

200

40.0

繼續教育

從業人員繼續教育

 

萬人次

 

16600

 

29000

 

35000

注:*含中等職業教育學生數;**含高等職業教育學生數。

 

 

專欄2:人力資源開發主要目標

指標

單位

2009

2015

2020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數

萬人

9830

14500

19500

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過高等教育的比例

%

9.5

9.9

10.5

15.0

11.2

20.0

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過高中階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

12.4

67.0

13.3

87.0

13.5

90.0

第二部分 發展任務

第三章 學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學前教育。學前教育對幼兒身心健康、習慣養成、智力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堅持科學保教方法,保障幼兒快樂健康成長。積極發展學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學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學前兩年教育,有條件的地區普及學前三年教育。重視0至3歲嬰幼兒教育。

(六)明確政府職責。把發展學前教育納入城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擔機制,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給予補助。加強學前教育管理,規范辦園行為。制定學前教育辦園標準,建立幼兒園準入制度。完善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幼兒教師資格標準,切實加強幼兒教師培養培訓,提高幼兒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依法落實幼兒教師地位和待遇。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學前教育的宏觀指導和管理,相關部門履行各自職責,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發展學前教育。

(七)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努力提高農村學前教育普及程度。著力保證留守兒童入園。采取多種形式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改擴建、新建幼兒園,充分利用中小學布局調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師舉辦幼兒園(班)。發揮鄉鎮中心幼兒園對村幼兒園的示范指導作用。支持貧困地區發展學前教育。

第四章 義務教育

(八)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義務教育是國家依法統一實施、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具有強制性、免費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養,激發學習興趣,培育健康體魄,養成良好習慣。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基本實現區域內均衡發展,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接受良好義務教育。

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適應城鄉發展需要,合理規劃學校布局,辦好必要的教學點,方便學生就近入學。堅持以輸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研究制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動態監測機制。加快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優先滿足留守兒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不因家庭經濟困難、就學困難、學習困難等原因而失學,努力消除輟學現象。

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建立國家義務教育質量基本標準和監測制度。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國家課程標準、教師資格標準。深化課程與教學方法改革,推行小班教學。配齊音樂、體育、美術等學科教師,開足開好規定課程。大力推廣普通話教學,使用規范漢字。

增強學生體質。科學安排學習、生活、鍛煉,保證學生睡眠時間。大力開展“陽光體育”運動,保證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不斷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學生營養狀況,提高貧困地區農村學生營養水平。保護學生視力。

(九)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均衡發展是義務教育的戰略性任務。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制。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均衡配置教師、設備、圖書、校舍等資源。

切實縮小校際差距,著力解決擇校問題。加快薄弱學校改造,著力提高師資水平。實行縣(區)域內教師、校長交流制度。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義務教育階段不得設置重點學校和重點班。在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近進入公辦學校的前提下,發展民辦教育,提供選擇機會。

加快縮小城鄉差距。建立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發展機制,在財政撥款、學校建設、教師配置等方面向農村傾斜。率先在縣(區)域內實現城鄉均衡發展,逐步在更大范圍內推進。

努力縮小區域差距。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義務教育的轉移支付力度。鼓勵發達地區支援欠發達地區。

(十)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的課業負擔嚴重損害兒童少年身心健康。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必須共同努力,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把減負落實到中小學教育全過程,促進學生生動活潑學習、健康快樂成長。率先實現小學生減負。

各級政府要把減負作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務,統籌規劃,整體推進。調整教材內容,科學設計課程難度。改革考試評價制度和學校考核辦法。規范辦學行為,建立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學率對地區和學校進行排名,不得下達升學指標。規范各種社會補習機構和教輔市場。加強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豐富學生課外及校外活動。

學校要把減負落實到教育教學各個環節,給學生留下了解社會、深入思考、動手實踐、健身娛樂的時間。提高教師業務素質,改進教學方法,增強課堂教學效果,減少作業量和考試次數。培養學生學習興趣和愛好。嚴格執行課程方案,不得增加課時和提高難度。各種等級考試和競賽成績不得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與升學的依據。

充分發揮家庭教育在兒童少年成長過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長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養子女的良好習慣,加強與學校的溝通配合,共同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第五章 高中階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是學生個性形成、自主發展的關鍵時期,對提高國民素質和培養創新人才具有特殊意義。注重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自強自立和適應社會的能力,克服應試教育傾向。到2020年,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滿足初中畢業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需求。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合理確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比例,今后一個時期總體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加大對中西部貧困地區高中階段教育的扶持力度。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深入推進課程改革,全面落實課程方案,保證學生全面完成國家規定的文理等各門課程的學習。創造條件開設豐富多彩的選修課,為學生提供更多選擇,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逐步消除大班額現象。積極開展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建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全面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建立學生發展指導制度,加強對學生的理想、心理、學業等多方面指導。

(十三)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促進辦學體制多樣化,擴大優質資源。推進培養模式多樣化,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探索發現和培養創新人才的途徑。鼓勵普通高中辦出特色。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中根據需要適當增加職業教育的教學內容。探索綜合高中發展模式。采取多種方式,為在校生和未升學畢業生提供職業教育。

第六章 職業教育

(十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發展職業教育是推動經濟發展、促進就業、改善民生、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是緩解勞動力供求結構矛盾的關鍵環節,必須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職業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會,著力培養學生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就業創業能力。到2020年,形成適應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要求、體現終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滿足人民群眾接受職業教育的需求,滿足經濟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政府切實履行發展職業教育的職責。把職業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發展規劃,促使職業教育規模、專業設置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統籌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發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機制,加大職業教育投入。

把提高質量作為重點。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實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的人才培養模式。堅持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并舉,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并重。制定職業學校基本辦學標準。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和實訓基地建設,提升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職業學校從教的制度。完善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教師資格標準和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辦法。建立健全職業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吸收企業參加教育質量評估。開展職業技能競賽。

(十五)調動行業企業的積極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制,制定促進校企合作辦學法規,推進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勵行業組織、企業舉辦職業學校,鼓勵委托職業學校進行職工培訓。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接收學生實習實訓和教師實踐,鼓勵企業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

(十六)加快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把加強職業教育作為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強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統籌,促進農科教結合。強化省、市(地)級政府發展農村職業教育的責任,擴大農村職業教育培訓覆蓋面,根據需要辦好縣級職教中心。強化職業教育資源的統籌協調和綜合利用,推進城鄉、區域合作,增強服務“三農”能力。加強涉農專業建設,加大培養適應農業和農村發展需要的專業人才力度。支持各級各類學校積極參與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開展進城務工人員、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逐步實施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免費勞動預備制培訓。

(十七)增強職業教育吸引力。完善職業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學模式。積極推進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推進職業學校專業課程內容和職業標準相銜接。完善就業準入制度,執行“先培訓、后就業”、“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制定退役士兵接受職業教育培訓的辦法。建立健全職業教育課程銜接體系。鼓勵畢業生在職繼續學習,完善職業學校畢業生直接升學制度,拓寬畢業生繼續學習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加大對有突出貢獻高技能人才的宣傳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狀元的良好社會氛圍。

第七章 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高等教育承擔著培養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學技術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大任務。提高質量是高等教育發展的核心任務,是建設高等教育強國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高等教育結構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鮮明,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整體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國際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學校,若干所大學達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學水平,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

(十九)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牢固確立人才培養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著力培養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加大教學投入。把教學作為教師考核的首要內容,把教授為低年級學生授課作為重要制度。加強實驗室、校內外實習基地、課程教材等基本建設。深化教學改革。推進和完善學分制,實行彈性學制,促進文理交融。支持學生參與科學研究,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加強就業創業教育和就業指導服務。創立高校與科研院所、行業、企業聯合培養人才的新機制。全面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嚴格教學管理。健全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改進高校教學評估。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增強誠信意識,養成良好學風。

大力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建立以科學與工程技術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責任制和導師項目資助制,推行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的“雙導師制”。實施“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加強管理,不斷提高研究生特別是博士生培養質量。

(二十)提升科學研究水平。充分發揮高校在國家創新體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勵高校在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國防科技創新和區域創新中作出貢獻。大力開展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堅持服務國家目標與鼓勵自由探索相結合,加強基礎研究;以重大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加強應用研究。促進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科技教育資源共享,推動高校創新組織模式,培育跨學科、跨領域的科研與教學相結合的團隊。促進科研與教學互動、與創新人才培養相結合。充分發揮研究生在科學研究中的作用。加強高校重點科研創新基地與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完善以創新和質量為導向的科研評價機制。積極參與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深入實施“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

(二十一)增強社會服務能力。高校要牢固樹立主動為社會服務的意識,全方位開展服務。推進產學研用結合,加快科技成果轉化,規范校辦產業發展。為社會成員提供繼續教育服務。開展科學普及工作,提高公眾科學素質和人文素質。積極推進文化傳播,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發展先進文化。積極參與決策咨詢,主動開展前瞻性、對策性研究,充分發揮智囊團、思想庫作用。鼓勵師生開展志愿服務。

(二十二)優化結構辦出特色。適應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不斷優化高等教育結構。優化學科專業、類型、層次結構,促進多學科交叉和融合。重點擴大應用型、復合型、技能型人才培養規模。加快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優化區域布局結構。設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專項資金,實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新增招生計劃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資源短缺地區傾斜,擴大東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區招生規模,加大東部高校對西部高校對口支援力度。鼓勵東部地區高等教育率先發展。建立完善軍民結合、寓軍于民的軍隊人才培養體系。

促進高校辦出特色。建立高校分類體系,實行分類管理。發揮政策指導和資源配置的作用,引導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質化傾向,形成各自的辦學理念和風格,在不同層次、不同領域辦出特色,爭創一流。

加快建設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以重點學科建設為基礎,繼續實施“985工程”和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繼續實施“211工程”和啟動特色重點學科項目。改進管理模式,引入競爭機制,實行績效評估,進行動態管理。鼓勵學校優勢學科面向世界,支持參與和設立國際學術合作組織、國際科學計劃,支持與境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機構建立聯合研發基地。加快創建世界一流大學和高水平大學的步伐,培養一批拔尖創新人才,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學科,產生一批國際領先的原創性成果,為提升我國綜合國力貢獻力量。

第八章 繼續教育

(二十三)加快發展繼續教育。繼續教育是面向學校教育之后所有社會成員的教育活動,特別是成人教育活動,是終身學習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新繼續教育觀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強人力資源能力建設為核心,大力發展非學歷繼續教育,穩步發展學歷繼續教育。重視老年教育。倡導全民閱讀。廣泛開展城鄉社區教育,加快各類學習型組織建設,基本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

(二十四)建立健全繼續教育體制機制。政府成立跨部門繼續教育協調機構,統籌指導繼續教育發展。將繼續教育納入區域、行業總體發展規劃。行業主管部門或協會負責制定行業繼續教育規劃和組織實施辦法。加快繼續教育法制建設。健全繼續教育激勵機制,推進繼續教育與工作考核、崗位聘任(聘用)、職務(職稱)評聘、職業注冊等人事管理制度的銜接。鼓勵個人多種形式接受繼續教育,支持用人單位為從業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提供條件。加強繼續教育監管和評估。

(二十五)構建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體系。發展和規范教育培訓服務,統籌擴大繼續教育資源。鼓勵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相關組織開展繼續教育。加強城鄉社區教育機構和網絡建設,開發社區教育資源。大力發展現代遠程教育,建設以衛星、電視和互聯網等為載體的遠程開放繼續教育及公共服務平臺,為學習者提供方便、靈活、個性化的學習條件。

搭建終身學習“立交橋”。促進各級各類教育縱向銜接、橫向溝通,提供多次選擇機會,滿足個人多樣化的學習和發展需要。健全寬進嚴出的學習制度,辦好開放大學,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建立繼續教育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實現不同類型學習成果的互認和銜接。

第九章 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視和支持民族教育事業。加快民族教育事業發展,對于推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要加強對民族教育工作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切實解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事業發展面臨的特殊困難和突出問題。

在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推動黨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國家法律法規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引導廣大師生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祖國觀、民族觀、宗教觀,不斷夯實各民族大團結的基礎,增強中華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發展水平。公共教育資源要向民族地區傾斜。中央和地方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民族教育支持力度。

促進民族地區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鞏固民族地區義務教育普及成果,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支持邊境縣和民族自治地方貧困縣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加強民族地區寄宿制學校建設。加快民族地區高中階段教育發展。支持教育基礎薄弱地區改擴建、新建一批高中階段學校。大力發展民族地區職業教育。加大對民族地區中等職業教育的支持力度。積極發展民族地區高等教育。支持民族院校加強學科和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辦學質量和管理水平。進一步辦好高校民族預科班。加大對人口較少民族教育事業的扶持力度。

大力推進雙語教學。全面開設漢語文課程,全面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權利。全面加強學前雙語教育。國家對雙語教學的師資培養培訓、教學研究、教材開發和出版給予支持。

加強教育對口支援。認真組織落實內地省市對民族地區教育支援工作。充分利用內地優質教育資源,探索多種形式,吸引更多民族地區少數民族學生到內地接受教育。辦好面向民族地區的職業學校。加大對民族地區師資培養培訓力度,提高教師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國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支持高等學校畢業生到民族地區基層任教。支持民族地區發展現代遠程教育,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第十章 特殊教育

(二十八)關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幫助殘疾人更好地融入社會的基本途徑。各級政府要加快發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列入議事日程。全社會要關心支持特殊教育。

提高殘疾學生的綜合素質。注重潛能開發和缺陷補償,培養殘疾學生積極面對人生、全面融入社會的意識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加強殘疾學生職業技能和就業能力培養。

(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體系。到2020年,基本實現市(地)和30萬人口以上、殘疾兒童少年較多的縣(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各級各類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接收殘疾人入學,不斷擴大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特教班規模。全面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加快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大力推進殘疾人職業教育,重視發展殘疾人高等教育。因地制宜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

(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國家制定特殊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標準,地方政府制定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加大對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勵和支持接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為殘疾學生創造學習生活條件。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采取措施落實特殊教育教師待遇。在優秀教師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師比例。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的資助力度。逐步實施殘疾學生高中階段免費教育。

第三部分 體制改革

第十一章 人才培養體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養觀念。深化教育體制改革,關鍵是更新教育觀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養體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養水平。樹立全面發展觀念,努力造就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樹立人人成才觀念,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成長成才。樹立多樣化人才觀念,尊重個人選擇,鼓勵個性發展,不拘一格培養人才。樹立終身學習觀念,為持續發展奠定基礎。樹立系統培養觀念,推進小學、中學、大學有機銜接,教學、科研、實踐緊密結合,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加強學校之間、校企之間、學校與科研機構之間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種聯合培養方式,形成體系開放、機制靈活、渠道互通、選擇多樣的人才培養體制。

(三十二)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適應國家和社會發展需要,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創新教育教學方法,探索多種培養方式,形成各類人才輩出、拔尖創新人才不斷涌現的局面。

注重學思結合。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幫助學生學會學習。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營造獨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創新的良好環境。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要求,推進課程改革,加強教材建設,建立健全教材質量監管制度。深入研究、確定不同教育階段學生必須掌握的核心內容,形成教學內容更新機制。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作用,促進優質教學資源共享。

注重知行統一。堅持教育教學與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相結合。開發實踐課程和活動課程,增強學生科學實驗、生產實習和技能實訓的成效。充分利用社會教育資源,開展各種課外及校外活動。加強中小學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加強學生社團組織指導,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志愿服務和公益事業。

注重因材施教。關注學生不同特點和個性差異,發展每一個學生的優勢潛能。推進分層教學、走班制、學分制、導師制等教學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學習困難學生的幫助機制。改進優異學生培養方式,在跳級、轉學、轉換專業以及選修更高學段課程等方面給予支持和指導。健全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拔方式,改進中學生升學推薦辦法,創新研究生培養方法。探索高中階段、高等學校拔尖學生培養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質量評價和人才評價制度。改進教育教學評價。根據培養目標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學、多樣的評價標準。開展由政府、學校、家長及社會各方面參與的教育質量評價活動。做好學生成長記錄,完善綜合素質評價。探索促進學生發展的多種評價方式,激勵學生樂觀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進人才評價及選用制度,為人才培養創造良好環境。樹立科學人才觀,建立以崗位職責為基礎,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科學化、社會化人才評價發現機制。強化人才選拔使用中對實踐能力的考查,克服社會用人單純追求學歷的傾向。

第十二章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新人才培養。按照有利于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探索招生與考試相對分離的辦法,政府宏觀管理,專業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加強考試管理,完善專業考試機構功能,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成立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研究制定考試改革方案,指導考試改革試點。

(三十五)完善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試入學的具體辦法。完善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提供更加科學的依據。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發揮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的導向作用。規范優秀特長生錄取程序與辦法。中等職業學校實行自主招生或注冊入學。

(三十六)完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深化考試內容和形式改革,著重考查綜合素質和能力。以高等學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準為依據,完善國家考試科目試題庫,保證國家考試的科學性、導向性和規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試的辦法,探索實行社會化考試。

逐步實施高等學校分類入學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入學考試由全國統一組織;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深入推進研究生入學考試制度改革,加強創新能力考查,發揮和規范導師在選拔錄取中的作用。

完善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方式和招生錄取辦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進入學機會公平、有利于優秀人才選拔的多元錄取機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招生以統一入學考試為基本方式,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對特長顯著、符合學校培養要求的,依據面試或者測試結果自主錄取;高中階段全面發展、表現優異的,推薦錄取;符合條件、自愿到國家需要的行業、地區就業的,簽訂協議實行定向錄取;對在實踐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專門程序,破格錄取。

(三十七)加強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完善考試招生信息發布制度,實現信息公開透明,保障考生權益,加強政府和社會監督。公開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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