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發布《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的通知
- 2019-10-29 11:01:00
- 閻俊杰
- 來源:http://www.moe.gov.cn/s78/A06/jcys_left/moe_710/s3325/201001/t20100128_81948.html
- 發證機關:國家教育部
- 發文編號:教基[2004]6號
- 學段:小學,初中,高中
- 政策發布日期:2004-03-25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教育部關于發布《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的通知
教基[200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小學生守則》、《中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分別自1981年、1991年、1994年發布以來,對中小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以及學校形成良好的校風、學風、教風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隨著社會發展變化,中小學生思想道德建設面臨許多新的情況和新的問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要求,我部對上述守則和規范進行了修訂,將《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守則》合并為《中小學生守則》(以下簡稱《守則》),對《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內容進行了必要的調整和補充,形成新的《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以下簡稱《規范》)。現予以發布,請遵照執行。
一、充分認識實施《守則》和《規范》的重要性
《守則》和《規范》集中體現了對中小學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為的基本要求,對學生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養成良好行為習慣,促進身心健康發展起著重要作用。《守則》和《規范》的發布,是教育系統加強青少年學生思想道德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給予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干部、教師及中小學生學習《守則》和《規范》,從本地本校實際出發,健全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計劃,做到教育的經常化、制度化。
二、全面理解《守則》和《規范》的內容
合并后的《守則》仍為十條,修訂后的兩個《規范》仍各為二十條和四十條。根據中小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守則》從大處著眼,對學生思想品德形成和行為習慣養成提出了基本要求,《規范》從小處著眼,從行為習慣養成入手,提出具體的、操作性較強的要求。《規范》是對《守則》的細化,兩者應結合使用。《守則》和《規范》除對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外,根據社會發展對人才培養提出的新要求,分別增加了符合時代特征的內容。如誠實守信、加強實踐、合作意識、創新意識、網絡文明、安全自護、遠離毒品等。廣大干部、教師應根據學生的學習、生活實際及思想狀況變化,幫助學生增強國家觀念、道德觀念、法制觀念,懂得什么是正確的,什么是錯誤的,提高分辨是非、區分善惡的能力和道德選擇與行為評價的能力。要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校、內外教育活動,幫助學生理解、記憶,增強守法、守規、守紀的意識。
三、總結經驗,改進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認真總結以往貫徹《守則》和《規范》的經驗和問題。堅持過去好的做法,改進工作中的不足,切實增強對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實施過程中,要充分發揮學校、家庭和社區的作用,特別要通過家長會、家長學校、社區教育委員會等多種途徑,宣傳《守則》和《規范》,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協助學校抓好對學生的教育。
四、對于在學習、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我部基礎教育司反映。
五、修訂后的《守則》及《規范》自2004年9月1日起執行。
教育部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 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doc.doc 1064MD5
- 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doc.doc 1032MD5
- 中小學生守則.doc.doc 1053M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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