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大力開展師德教育禁止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通知
- 2019-11-07 10:24:00
- 閻俊杰
- 來源:http://xiaoxue.lwhyxx.net/jiaoshi/ShowArticle.asp?ArticleID=433
- 發證機關:山東省教育廳
- 發文編號:魯教師字〔2008〕9號
- 學段:
- 政策發布日期:2008-10-09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大力開展師德教育禁止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通知
魯教師字〔2008〕9號
各市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于2008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8]13號)關于“嚴禁中小學教師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收費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的要求,教育部、中國科教文衛體工會全國委員會新修訂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關于中小學教師要“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規定,加強全省教育系統行風建設,提高全省中小學教師隊伍職業道德,不斷推進全省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現就禁止全省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行為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禁止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長期以來,我省廣大中小學教師自覺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教書育人、敬業奉獻,充分體現了教師學為人師、行為世范的高尚情操,為全省教育事業做出了積極貢獻,贏得了全社會廣泛贊譽和普遍尊重。但是,也有少數教師職業理想缺失,職業信念淡漠,經受不住經濟利益的誘惑,違背職業操守,熱衷從事有償家教,損害了人民教師的光輝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當前,我省正處于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關鍵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全省中小學素質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于2008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8]13號)、《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以及《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規范(試行)》的相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強中小學師德建設,建立和完善禁止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各項工作機制,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深入開展師德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全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水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校要組織開展以全面提高教師職業道德為核心,以《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于2008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8〕13號)、《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主要內容的師德宣傳教育活動。要認真查找當前教育系統中存在的不符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要求的現象和問題,針對問題采取措施,從源頭和根本上加以解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廣泛宣傳師德先進典型,用先進的事跡感染人,用先進的精神鼓舞人,讓廣大教師學有榜樣、趕有目標,積極引導和鼓勵廣大教師自覺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不斷加強師德修養,樹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為人梯,樂于奉獻,靜下心來教書,潛下心來育人,努力做受學生愛戴、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三、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嚴禁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
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系指在職教師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營利性教學的行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要按照堅持尊重個人合法權益與承擔社會責任相統一、堅持職業道德教育與教育行政管理相統一的原則,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建立和完善禁止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規章制度。
教育行政部門和各中小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對禁止有償家教工作的管理,凡各級優秀教師、模范教師以及齊魯名師建設工程人選、年度教育創新人物、特級教師、教學能手、骨干教師等從事有償家教拒不改正的,其榮譽稱號授予單位應撤銷其相應稱號。
禁止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學校是主要責任部門,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各中小學校要以加強學校管理、維護學校整體利益、促進學校持續發展為目的,依法自主研究制定禁止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工作的管理辦法,將“不得從事有償家教”作為教師日常管理和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要建立和完善教師考核評價機制、教學質量評估體系和績效考核辦法等配套措施,為禁止有償家教提供制度保障。凡實行教師聘任制管理的學校要將“不得從事有償家教”作為教師聘用的重要條款納入聘用合同。
任何學校不得向從事有償家教的個人或組織租借學校場地、教學設施和教學資源。
嚴禁學校和教師強迫、動員、暗示學生接受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參加各種形式的補習班、培訓班等。
嚴禁各級教科研、教研人員等從事有償家教。
今后,對違反規定繼續從事有償家教的在職教師,學校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予以相應處罰。
四、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將禁止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一)加強組織領導。禁止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是當前加強我省基礎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的部門或處室,要明確專門人員專項負責;依法強化對中小學校的管理和指導,經常深入學校檢查禁止有償家教規定執行落實情況。
(二)發揮學校主體作用。各學校要嚴格執行規范辦學的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對教師教育教學行為的日常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不斷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凡學校對有償家教行為管理不力,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者,教育主管部門將對學校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學校當年評先樹優資格;是省級規范化學校的,取消其稱號,同時,追究學校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三)強化社會監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要迅速將本通知精神傳達給教師、學生和家長,并做好相應的宣傳、解釋工作,積極爭取他們的理解、支持。同時,各市、各學校要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箱,自覺接受廣大師生和家長的監督。在本通知執行過程中,各市、各學校有何意見及建議可及時與我廳師范教育處聯系。
二○○八年十月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