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青島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學校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
- 2019-12-04 16:45:00
- 梁海霞
- 來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912/n32561915/191204134128726367.html
- 發證機關:青島市教育局
- 發文編號:青教辦字[2019]93號
- 學段:小學,初中
- 政策發布日期:2019-12-03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關于印發《青島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學校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
來源:青島市教育局 文號:青教辦字[2019]93號 發布日期:2019-12-04
各區、市教體局,高新區人才服務和教育體育發展局,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
現將《青島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學校建設標準(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青島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日
青島市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學校建設標準(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據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教基一〔2012〕15號)和《青島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青教辦字〔2014〕42號),制定本標準。
一、組織領導
1.落實政策規定。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和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落實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心理健康教育的相關要求,積極推進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高度重視。成立學校心理健康教育領導小組,由分管校長任組長,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專題工作會議。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學校整體工作規劃,有3年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發展規劃、學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3.建章立制。完善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檢查督導、評估評價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健全心理輔導倫理規范、安全責任、檔案管理、值班值勤、學生轉介、危機干預等方面的工作制度。
二、隊伍建設
4.配齊配足教師。在核定的編制范圍內,學校至少配備一名專職心理教師,每十個班級至少配備一名專兼職心理教師。心理教師原則上須具備心理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以專兼職心理教師為主組成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團隊,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教學和科研的正常開展。
5.加強培訓。將心理健康教育列入學校師資培訓計劃,積極組織開展專職教師的梯度性專業培訓和兼職教師的心理健康教育技能培訓,保證專職教師每人每學年不少于20課時,兼職教師每人每學年不少于10課時。培訓經費由學校負擔。
三、教育教學
6.開齊開足課程。學校必須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并列入課程表,課時在地方課程或校本課程中安排,小學、初中學段每學期心理健康課程或專題活動時間不得低于6課時,高中學段每學期不得低于8課時。心理健康教育課應以活動為主,體系完整,有各年級教學計劃、教案與課件等。
7.開展系列活動。學校定期開展豐富多彩的心理健康講座和主題(專題)教育活動。專職教師或外聘專家面向全校學生開設心理健康教育知識講座,每年級每學年不少于一次。每年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題周(主題月)”活動,班團隊活動和班主任工作全面滲透心理健康教育,成立學生心理社團。利用黑板報、宣傳欄、校報和校園廣播、校園電視臺、網絡等載體,宣傳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識。相關活動有計劃、有記錄、有總結。通過心理熱線、心理郵箱等,及時解答個體咨詢。
8.注重學科滲透。各學科教學能夠利用教學內容及教育契機,積極貫穿心理健康教育。在教學目標、過程、方法中體現心理健康教育的理念,注重發揮教師在教育教學中人格魅力和為人師表的作用,建立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師生關系。定期推出學科滲透心理健康教育的優秀案例供教師學習交流。
9.做好心理輔導。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開展學生團體心理輔導和拓展訓練,每班每學年不少于2次。專兼職教師對有需要的學生進行小團體輔導或個別心理輔導。建立早期干預機制,對存在心理問題的學生進行早期識別、輔導。對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能夠及時識別并轉介到相關心理診治部門,同時進行跟進和輔助。
四、條件保障
10.落實教師待遇。學校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激勵機制,保證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取得相應的教學工作量或報酬,并對成績突出者給予表彰。專兼職教師上課、開展團體輔導活動按實際課時計算,專職心理教師承擔個別心理咨詢、講座、宣傳普及、心理委員培訓、家長心理知識指導、教師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教科研等計入工作量。保證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在評優評比、職務評聘等方面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11.加強陣地建設。根據教育部心理輔導室建設標準和學校實際情況,按照“一室多用、專兼結合”的原則設立心理輔導室。心理輔導室應不少于60平方米,配備個別輔導室、團體輔導室、沙盤游戲室、心理放松室等功能空間及相應的設備設施。心理輔導室開放時間每周不少于10小時。值班記錄、輔導過程記錄完整并及時歸檔,有相應的分析、對策與輔導效果評價。
12.設立專項經費。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經費列入學校經費預算,原則上年生均心理健康教育經費不低于10元,保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開展和基礎設施的投入與更新。
13.加強環境建設。創設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質環境、人際環境、心理環境。校園整潔、優美;開展各種豐富多彩的文化、藝術、體育、科技和學習名人等活動,提高學生興趣,激發學生潛能、陶冶學生情操、融洽師生關系、促進師生身心健康發展。營造積極向上的心理氛圍,校風、班風、教風、學風良好。
五、教研科研
14.加強教研。常態化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動,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教研活動,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公開課或觀摩課。
15.重視科研。結合實際扎實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課題研究工作,有區(市)級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課題、獲獎成果、公開發表的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論文、公開出版的心理健康教育類書籍(校本教材)等其中一項。
六、社會合作
16.建立家校合作機制。注重對家長進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識的普及宣傳,通過家長學校或家長開放日等,每學年為家長舉辦至少2次心理健康教育講座或宣傳活動。通過家長委員會、家訪等多種途徑,了解、反饋學生的心理狀況,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協助家長共同解決孩子的心理行為問題。
17.建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學校與街道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合作,利用校外教育資源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組織開展有益于社區居民身心健康的文體娛樂活動、心理素質拓展活動或社會實踐活動,每學年不少于一次。
七、效果良好
18.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年以上,由“心理名師工作室”或優秀專業教師以“導師帶徒”的形式,通過傳授工作經驗、案例跟進、短期集訓、共做課題等方式,幫助區域內或本校專兼職教師業務發展。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項目知曉度高,家長和社區認可,有一定社會聲譽。心理健康教育經驗成果在市級及以上會議交流或獲獎。
19.呈現良好的發展態勢。全校師生廣泛參性,教師具備心理健康教育觀念并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學生積極參與各項活動,多數學生心理發展得到有益幫助,出現心理問題能及時求助并得以解決。家長對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有所了解,并支持配合。師生和家長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評價良好,對校園生活滿意度較高。
20.無事故。教育教學及管理工作充分考慮對學生心理的積極正面引導,對于因學校原因導致重大惡性事件,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