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校外線上培訓規范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 2019-12-18 16:52:00
- 逯亞亞
- 來源: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19/12/18/art_11990_8407396.html
- 發證機關:山東省教育廳
- 發文編號:魯教民字〔2019〕2號
- 學段:小學,初中
- 政策發布日期:2019-12-18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山東省校外線上培訓規范管理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省面向中小學生、利用互聯網技術實施的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活動(以下簡稱校外線上培訓)的規范管理,根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規范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教基函〔2019〕8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促進“互聯網+教育”持續健康發展,按照“育人為本、依法規范、協同治理”的基本原則,對我省校外線上培訓實施備案管理,開展專項排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對全省校外線上培訓及機構的備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統一、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監管體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學監管、培訓有序開展、學生自主選擇的格局。
二、備案管理
(一)備案范圍。法人登記、ICP備案地址均在山東省范圍內的機構,其面向中小學生開展的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活動納入備案范圍。“學科類”是指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地理、生物等。
(二)校外線上培訓的備案責任主體(以下簡稱備案責任主體)。校外線上培訓機構自建的服務平臺,由該機構申請備案,并對備案內容和結果負責;綜合型的在線教育第三方服務平臺,由該平臺主辦者申請備案,平臺主辦者和履行教學義務的主體共同對備案內容和結果負責。
(三)備案流程。在取得ICP備案(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還應當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的證明、等級測評報告后,備案責任主體應登陸“全國校外線上教育培訓管理服務平臺”(下簡稱平臺),按平臺要求提交備案材料(備案材料填報指南見附件)。備案責任主體在提交申報材料之前,應強化主體責任,建立嚴格的內部審查制度,從用戶角度對申報材料、培訓平臺進行詳細測試,確認無誤后方可提交審查申請。省教育廳會同有關部門對提交的備案材料進行審查核實,對符合條件和規定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予以備案并列入白名單。白名單僅代表該培訓平臺主辦者在申報備案時提交的材料審核通過,實行動態管理。
(四)備案變更。校外線上培訓備案內容發生變化時,備案責任主體應當及時提交變更內容說明和變更(佐證)材料。省教育廳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備案要求定期進行集中審查。
(五)備案審查重點
1.內容健康。培訓內容符合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要求,符合中小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認知能力,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引進國外課程的要根據有關規定提供相關證明。不得包含淫穢、暴力、恐怖、賭博以及與學習無關的網絡游戲等內容及鏈接等,出版物要符合相關規定,不得從事侵權盜版活動。
2.時長適宜。直播類培訓時間不得與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面向境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1:00。應當合理設置課程培訓時長,每節課持續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于10分鐘。線上平臺應當具備護眼功能和家長監管功能,面向小學1-2年級的培訓不得留作業。
3.師資合格。具有完善的招聘、審查、管理培訓人員的辦法,師資隊伍相對穩定。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學科知識培訓的人員應當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4.經營規范。校外線上培訓平臺應當在主頁或者課程界面的顯著位置公示課程版權、招生簡章、教師信息、收費項目和標準、退費辦法等內容。按課時收費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60課時的費用;按培訓周期收費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實事求是進行招生宣傳,不得虛假宣傳、夸大培訓效果,不得進行“保錄包過”宣傳。培訓前應當與用戶簽訂培訓合同。
5.信息安全。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要求,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絡安全預警通報制度和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具有完善的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做好培訓對象信息和數據安全防護,防止泄露隱私,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培訓對象信息。用戶行為日志須留存 1 年以上。
三、排查整改
校外線上培訓機構應當主動配合排查工作,并提供1個能夠審查網站所有內容的賬號。省教育廳聯合有關部門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反饋整改意見。存在問題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應當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對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視情節暫停或停止培訓平臺運營、下架培訓應用、關閉微信公眾號(小程序)、依法依規進行經濟處罰等。
四、工作要求
(一)組織保障。建立部門責任明確、分工細化、監管聯動、落實有效的協調機制。省教育廳負責牽頭組織校外線上培訓的綜合治理,協調開展對校外線上培訓的備案審查,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做好專項排查和日常監管工作。在備案審查中,省教育廳負責對校外線上培訓機構法人登記、格式合同、服務協議、培訓內容和培訓人員的審查;省公安廳負責對校外線上培訓機構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材料的審查;省通信管理局負責對校外線上培訓機構互聯網信息服務(ICP)備案和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的審查。省網信辦(牽頭)、省公安廳、省通信管理局做好違規培訓平臺、應用的關停、下架等工作。省公安廳加大對利用校外線上培訓活動傳播淫穢色情、網絡賭博等違法有害信息以及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盜竊、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加強對校外培訓平臺的網絡安全監管。省廣播電視局配合做好IPTV、互聯網電視等電視端違規校外線上培訓應用的處置工作。省“掃黃打非”辦公室協助查處含淫穢色情和低俗等不良信息的校外線上培訓及侵權盜版、非法出版行為。各地教育、網信、公安、廣電、通信管理、“掃黃打非”等部門應密切配合,統籌做好校外線上線下培訓的規范管理。
(二)強化監管
1.完善監管機制。探索“互聯網+監管”,充分利用好平臺,共享校外線上培訓備案信息,及時掌握校外線上培訓機構的信息變化情況。加強信用管理,通過信息公開、黑白名單、失信聯合懲戒等機制,促進校外線上培訓機構依法經營、規范經營和誠信經營。
2.加強行業自律。校外線上培訓機構要認真履行服務承諾,杜絕培訓內容名不符實;要嚴格按照與用戶簽訂的合同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收費和退費事宜,及時響應并處理好用戶意見建議,保障用戶合法權益;要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努力提升培訓對象滿意度。
3.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加強輿論宣傳,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引導校外線上培訓機構依法依規開展培訓;引導學生家長樹立正確教育觀念,理性選擇校外線上培訓機構。中小學校要利用家長會、班委會等時機,通過學校網站、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長、學生宣傳解讀政策精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發現未經備案開展校外線上培訓業務的機構,應及時逐級上報,并提供培訓機構名稱、網址、培訓內容、聯系電話等信息。
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省教育廳民繼處,0531-81676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