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8—2020年)》
- 2018-03-12 17:14:00
- 劉聰
- 來源:http://www.sdedu.gov.cn/sdjy/_zcwj/1215235/index.html
- 發證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發文編號:魯教基發〔2018〕1號
- 學段:
- 政策發布日期:2018-03-12
- 政策執行日期:2018-03-12 至 2020-12-31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8—2020年)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印發<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號),進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水平,推動我省特殊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辦好特殊教育的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政府主導、普特融合、醫教康教結合和多元發展的原則,落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發展特殊教育的責任,完善特殊教育融合發展機制,構建醫教康教相結合的管理運行機制和專業服務體系,切實保障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進一步提升殘疾人受教育水平,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到2020年,普及十五年特殊教育,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6%以上,學前三年入園和接受康復教育訓練率達到90%以上,高中階段教育規模顯著擴大。殘疾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明顯增加,殘疾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明顯增強。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和送教上門的運行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建立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富有愛心的特教教師隊伍。形成科學的特殊教育質量評價體系,特殊教育質量顯著提高。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
1.擴大隨班就讀規模。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到2020年,隨班就讀學生比例達到殘疾學生總數的60%。完善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布局,各縣(市、區)每年分別至少選擇1所幼兒園、小學、初中建設示范性資源教室。隨班就讀殘疾兒童少年5人以上(含5人)的普通中小學應全部完成資源教室建設。依托鄉鎮中心學校(幼兒園),加強對農村隨班就讀工作的指導。
2.辦好特殊教育學校。發揮特殊教育學校在實施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中的骨干示范作用。加快推進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實施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提升工程,省每年重點支持新建和改擴建6-8所特殊教育學校。市級特殊教育學校應具備招收所有障礙類型殘疾學生的能力, 在自閉癥、腦癱和多重殘疾學生教育方面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實現市域內視力障礙學生、聽力障礙學生全部集中就讀。廣饒縣、利津縣完成特殊教育學校建設任務;其他未建特殊教育學校的縣(市、區)在普通學校附設特教部(班),有條件的可建設特殊教育學校。縣級特殊教育學校全部轉型為培智學校,具備招收智力殘疾、自閉癥、腦癱和多重殘疾學生的能力。支持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和醫療機構辦好特殊教育學校(班)。
3.推進送教上門工作。市、縣(市、區)進一步完善送教上門制度,統籌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以及相關部門資源,將不能到校就讀、需要專人護理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納入學籍管理,提供規范、有效的送教服務。
(二)加快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
1.大力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全部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兒園。有條件的地區可舉辦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幼兒園。制定幼兒園資源教室建設標準,大力推進殘疾兒童隨園保教試點工作并逐步推開。鼓勵各地整合資源,為殘疾兒童提供半日制、小時制、親子同訓等多種形式的早期康復教育服務。
2.積極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通過隨班就讀、舉辦特教班等方式擴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招收殘疾學生的規模,為殘疾學生參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市級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縣級特殊教育學校增設高中部或中職部,支持校企合作,使完成義務教育且有意愿的殘疾學生都能接受適宜的中等職業教育。
3.加快發展殘疾人高等教育。支持高校增設適合殘疾人學習的相關專業,增加招生總量。加快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新校區建設。
4.鼓勵發展殘疾人繼續教育。積極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幫助殘疾人提高就業創業能力。認真落實《“十三五”殘疾青壯年文盲掃盲行動方案》,多種形式開展殘疾青壯年文盲掃盲工作。
(三)健全醫教康教結合服務體系。
1.建立動態監管機制。縣級教育、衛生計生、民政、殘聯等部門要分別建立完善殘疾學生學籍信息、殘疾兒童篩查鑒定信息、殘疾孤兒信息和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信息管理平臺,依托省級電子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建立殘疾兒童篩查、檢測、建檔、轉介、安置網絡化運行機制。充分發揮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的作用,健全殘疾兒童入學評估機制。以縣(市、區)為單位,逐一核實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數據,采取多種方式,落實“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實施跟蹤支持與服務。
2.完善多部門合作機制。落實特殊教育學校與醫療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合作制度,探索學校、醫院、康復機構之間資源共享的途徑和方法。加大雙向服務力度,醫療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定期到服務片區學校開展醫學檢測評估、康復訓練服務與教師培訓;特殊教育學校定期對醫療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中不能到校就讀的適齡殘疾兒童實施送教上門等服務。
3.全面推進醫教康教結合工作。充分發揮特殊教育改革實驗區和醫教康教結合實驗學校示范引領作用,將其作為醫教康教結合工作培訓基地,全面推廣醫教康教實驗成果,對殘疾學生實施有針對性的特殊教育和康復訓練。
(四)完善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1.建立多元投入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投入,根據需要設立專項補助資金,加強特殊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改善辦學條件。省級特殊教育專項補助資金向困難地區和薄弱環節傾斜,重點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資源中心建設和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各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開展醫教康教結合等項目,支持特殊教育發展。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特殊教育學校或捐資助學,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社會福利機構向殘疾人提供特殊教育。
2.提高生均公用經費標準。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標準,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要達到8000元,已高于該標準的不得降低,學前、高中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參照執行。不足100人的特殊教育學校,按100人撥付公用經費;超過100人不足200人的特殊教育學校,按200人撥付公用經費。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根據學校招收重度、多重殘疾學生的比例,適當增加年度預算。隨班就讀(隨園保教)、特教班和送教上門的中等及以下教育按照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執行。
3.提高殘疾學生資助水平。實施殘疾兒童少年從學前到高中階段的15年免費教育。落實中等及以下學校殘疾學生“三免一補”(免雜費、住宿費、書本費,補助生活費)和隨園保教殘疾幼兒免除保教費、伙食費政策,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各市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教育訓練、交通費等補助政策,落實補助經費。其他補助政策按照義務教育段在校殘疾學生標準執行。各學段按照最高標準優先資助普通學校殘疾學生,并逐步加大資助力度。
(五)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
1.完善配備機制。2018年,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會同教育、財政等部門按照山東省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認真開展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隨班就讀學校和隨園保教幼兒園資源教師的編制核定工作。優先保障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配備,用3年時間配齊配足特殊教育教師。
2.創新培養機制。普通師范院校和綜合性院校的師范專業要普遍開設特殊教育必修課程。結合免費師范生全科教師培養計劃,實施“一校一師”特殊教育公費師范生培養工程,探索“師范教育+醫學教育”合作培養特教師資的新模式,定向培養500名特教教師,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的要求,組織用人學校與畢業生在需求崗位內進行雙向選擇。加強特殊教育名師、名校長培養。
3.加大培訓力度。支持濟南大學、濰坊學院特殊教育師資培訓基地建設。完善省、市、縣三級培訓網絡,到2020年完成一輪特教教師全員培訓。省級承擔教育行政干部、教研員、校(園)長和骨干教師的培訓;市、縣(市、區)對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教師進行全員培訓。到2020年,所有從事特殊教育的專任教師均應取得教師資格證,非特殊教育專業畢業的教師要經過省級特殊教育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
4.提高教師待遇。落實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貼等工資傾斜政策,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向特殊教育學校傾斜,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對從事特殊教育滿20年或連續從事特殊教育工作滿10年,并在特殊教育崗位上退休的教師,其特殊教育津貼按規定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過渡期內老辦法待遇計發基數。落實自愿到我省縣級特殊教育學校任教、服務年限3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學費由財政給予補償的政策。對普通學校、幼兒園承擔隨班就讀、隨園保教教學管理任務的教師,在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和績效工資核定中給予傾斜。普通學校專職資源教師享受與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同等的特教津貼。為送教上門教師、承擔醫教康教結合工作的相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補助。根據特殊教育特點和要求,在職稱評審、崗位聘用中對特殊教育教師實行單獨評價。將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特教班中符合條件的教師納入當地教師職稱評審范圍,拓寬晉升渠道。對發展特殊教育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進行表彰。
(六)促進特殊教育內涵發展。
1.加強區域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市、縣(市、區)特殊教育學校建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配備專兼職人員,為服務區域提供特殊教育指導和支持服務。沒有特殊教育學校的縣(市、區),依托有條件的普通學校,整合相關資源建立區域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2.推進課程改革。落實國家特殊教育新課程標準,加強學前、高中及職業教育課程資源建設,建設山東省特殊教育教學資源庫。推進差異教學和個別化教學,提高教育教學的針對性。推進“互聯網+特殊教育”,加強特殊教育信息化應用。建立特殊教育質量監測和評價體系。
3.加強特殊教育研究。配齊配足各級特殊教育管理和教科研人員。依托濟南大學建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依托青島大學等建立自閉癥教育研究中心。加強家校合作,充分發揮家庭在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和康復中的作用。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要高度重視,把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的實施列入政府工作議事議程和相關部門年度任務,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各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實施方案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于2018年4月底前報省教育廳備案。
(二)強化部門協作。各級政府建立教育部門牽頭、多部門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推進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門統籌制定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加強對承擔特殊教育工作學校的指導。機構編制、發展改革、教育、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殘聯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實施的相關工作。
(三)加強督導考核。建立督導檢查和問責機制,將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實施情況納入對市、縣(市、區)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重要內容,并適時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