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關于加強校園欺凌防治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2021-01-27 15:50:00
- 閻俊杰
- 來源: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0/9/30/art_11990_10022763.html
- 發(fā)證機關:山東省教育廳
- 發(fā)文編號:魯教安字〔2020〕2號
- 學段:小學,初中,高中,高等學校,職業(yè)教育
- 政策發(fā)布日期:2021-01-27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關于加強校園欺凌防治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魯教安字〔2020〕2號
各市教育(教體)局:
現(xiàn)將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校園欺凌防治工作的若干措施》印發(fā)你們,請結合11部門制定的《山東省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魯教安發(fā)〔2018〕1號)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山東省教育廳
2020年9月29日
關于加強校園欺凌防治工作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平安校園”建設工作要求,有效防治校園欺凌,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和全面發(fā)展,根據山東省教育廳等11部門關于《山東省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下簡稱《方案》),制定如下措施。
一、強化源頭防范,營造不敢為、不能為、不想為的校園欺凌防治良好氛圍
1.多形式開展宣傳教育。一是各中小學校(含中職學校,下同)每學期開學的前一周,向教育部門報送學期校園欺凌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安排。二是充分發(fā)揮課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利用兩周1課時的安全教育課、開學第一課、1530教育模式等,把防治校園欺凌相關知識納入重點教育內容。三是每學年春季、秋季開學第二周定為“校園欺凌防治宣傳教育周”,通過專家講座、主題班會、演講、征文、制作懸掛宣傳標語等形式,營造全員參與氛圍。四是每學年至少開展1次案例式、情境式教育教學活動,讓學生直觀認識欺凌行為表現(xiàn),并熟悉反抗或保護措施。五是組織學生積極參加全省校園欺凌防治相應學段的線上、線下知識答題活動,確保參與率100%。六是每學年至少組織1次防治校園欺凌教師培訓,3年輪訓一遍。
2.抓實重點領域專項教育。一是持續(xù)深化核心價值觀教育。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依托思政課、傳統(tǒng)文化課堂教學,教育引導學生,主動團結關愛同學、珍愛生命、不恃強凌弱。二是強化法治教育。借助《道德與法治》課程、運用教育部全國青少年普法網,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知識;邀請法治副校長每學期至少到學校作1次輔導講座;組織師生積極參加“學憲法、講憲法”專題活動等,進一步增強學生學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覺性。三是突出心理健康教育。每所學校建設心理輔導室、設立心理咨詢電話、配備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心理健康教師和班主任每學期至少參加1次校園欺凌防治專題培訓;常態(tài)化關注學生思想動態(tài),每學年開展1次學生心理健康篩查,健全異常心理學生和跟蹤教育情況臺賬。
3.推進家校聯(lián)動共育。一是每學年開展一次大范圍家訪,通過問卷調查、設置防欺凌傾訴信箱等形式,了解學生家庭狀況,向家長宣傳校園欺凌辨識和防范常識,聽取學生離校后表現(xiàn)及家長意見建議。二是每學期通過《致家長一封信》形式,通報學生在校情況,提示家長強化家庭教育及監(jiān)護責任。三是每學期通過召開家長會,向家長普及欺凌防范常識,教育孩子遵紀守法健康成長。四是建設網上家長學校,通過利用微信群、QQ群等信息化手段暢通家校聯(lián)系,及時發(fā)布校園欺凌事件信息,警示家長時刻繃緊監(jiān)護弦。
二、強化風險防控,健全早發(fā)現(xiàn)、早干預、早處置的校園欺凌工作制度機制
4.加強制度防范。一是會議制度。學校領導班子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辦公會,專題研究解決校園欺凌防治工作措施、經費、人員保障等問題。二是風險評估制度。每學年開學前,學校要組織風險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并動態(tài)完善校園欺凌防治預案。三是強制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學校教職員工對侵害學生行為強制報告責任和義務,學校老師在接到學生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學校,嚴禁知情不報或私下了結。學校突發(fā)欺凌事件后,第一時間報告屬地教育、公安部門;屬地教育部門在3小時內電話報告、12小時內書面報告上一級教育部門。發(fā)生性質極端惡劣欺凌事件,可直接報告省級教育、公安等部門。四是信息員制度。建立班級、小組、宿舍等學生安全信息員制度,隨時搜集、掌控情報信息,及時鎖定有欺凌傾向人員,實現(xiàn)對苗頭問題早干預、早化解。五是承諾書制度。每學年組織家長、學生與學校簽訂防范校園欺凌承諾書。
5.加強風險隱患排查。一是學校每學期開展1次校園欺凌隱患排查,全面掌握學困生、特困生、留守兒童、父母離異學生情況,對情緒異常、有暴力傾向、有小團伙跡象等特殊群體及個體學生,要一班一冊建立臺賬;全面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校園欺凌線索和事件,并建檔立卡。二是各級教育部門要暢通舉報和求助渠道,設立學生欺凌舉報和咨詢平臺,線上線下接到相關線索信息時,立即組織會商研判并啟動應急預案,指導學校及時有效處置。三是學校在校園顯著位置公告學校欺凌防治負責人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制定有獎舉報措施;建立校長“談心日”,每學期每位校領導至少拿出3個半天時間開展談心活動,暢通學生傾訴渠道,對重點關注學生要個別約談。四是加強視頻巡查,完善探頭站崗、鼠標巡邏防控機制,每月組織對欺凌易發(fā)區(qū)域和重點場所的視頻監(jiān)控資料進行分析,從視頻大數據中梳理行為異常學生軌跡,甄別問題線索。五是加強人員巡查,組織力量深入到班級、宿舍或學生集中活動場所,對監(jiān)控死角要設立盲區(qū)標識,重點排查,發(fā)現(xiàn)問題即刻處置。
三、強化責任落實,扣緊依法、依規(guī)、依紀校園欺凌處置鏈條
6.壓實學校監(jiān)管責任。一是各學校成立欺凌處置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處置欺凌事件。對所發(fā)生的欺凌事件,15日內完成調查、復查,提出處置意見及跟蹤觀察涉事學生及輿情管控措施;涉法涉訴不宜由學校處置的,應明確告知當事人,引導其及時按照法律程序辦理。二是強化考核評價,將校園欺凌防治工作納入學校綜合評價體系,納入校長學期和學年考評,納入相關崗位教職工學期和學年工作考評,評價結果作為評先選優(yōu)、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三是要維護學校和教師的合法正當權益,通過獎勵措施及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引導鼓勵教師擔當作為,大膽管理。
7.壓實家長監(jiān)護責任。一是發(fā)生欺凌事件后,學校要立即告知并要求實施欺凌學生及家長(或監(jiān)護人)向被欺凌學生或家長賠禮道歉,并協(xié)商妥善解決辦法。二是要求實施欺凌的學生及家長向學校欺凌處置工作委員會進行檢討,家長陪同學生抄寫學校有關規(guī)定,共同接受教育。三是對學生家長或監(jiān)護人不予配合或不依法履行監(jiān)護職責的,學校主動邀請公安、檢察機關協(xié)助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8.壓實涉事學生責任。一是將欺凌行為納入學生綜合評價。對義務教育階段有欺凌行為的學生,學校要視其輕重情況在操行評價里有記錄,高中階段學校據此做好防范預案。二是依據欺凌行為情節(jié)輕重分類施策。對情節(jié)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比較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屢教不改或者情節(jié)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依據《方案》分別予以處置。三是強化懲戒,將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未成年學生,按有關程序轉入專門學校進行矯治。
四、強化措施保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校園欺凌治理格局
9.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領導機制,各級教育部門要配備校園欺凌處置內設機構,負責指導本轄區(qū)校園欺凌防治工作。強化協(xié)同聯(lián)動機制,教育部門要積極主動與網信、公安、司法、檢察院、法院等部門聯(lián)動協(xié)作,按照《方案》要求,落實部門職責,定期研判、交流信息,幫助學校解決實際問題。強化專班攻堅機制,對極端惡劣校園欺凌事件,成立由省、市、縣、學校及專家參與的處置專班,進行現(xiàn)場處置指導。
10.加強輿論引導。各級教育部門、學校要積極開展校園欺凌防治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把準懲惡揚善主基調,保證宣傳時效和質量,發(fā)揮社會輿論威懾力,形成學校內外呼應、社會人人喊打社會氛圍;要及時回應群眾關切,消除公眾誤解或質疑,防止負面輿情蔓延和不良炒作。對于造謠傳謠的不法分子,教育要會同公安等部門依法懲治。
11.建立救助機制。學校要做好對被欺凌學生及家長的撫慰、心理疏導干預,同時做好對被欺凌學生情況的保密工作。被欺凌學生生活特別困難的,學校應當及時啟動資助程序,嚴防衍生極端事件。
12.加強督導問責。各級教育部門要常態(tài)化中小學校欺凌防治督導檢查工作,把校長第一責任、分管副校長領導責任、班主任直接責任等落實情況,作為“平安校園”“文明校園”創(chuàng)建、綜合治理工作考核重要依據。對每學期發(fā)生2起及以上欺凌事件的學校,應調整學校主要領導崗位,約談市、縣(市、區(qū))教育部門負責同志;對每學期連續(xù)發(fā)生2起及以上欺凌事件的市,進行全省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