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加強新時代教育管理信息化 工作的通知
- 2021-03-25 16:46:00
- 吳忠原
- 來源: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3342/202103/t20210322_521669.html
- 發證機關:國家教育部
- 發文編號:教科信函〔2021〕13號
- 學段:
- 政策發布日期:2021-03-25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教育部關于加強新時代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教科信函〔202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各直屬單位:
教育管理信息化作為教育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以信息系統、數據資源、基礎設施為基本要素,利用信息技術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支撐教育決策、管理和服務,推進教育治理現代化的進程。為加強新時代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有效解決系統整合不足、數據共享不暢、服務體驗不佳、設施重復建設等突出問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化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以數據為驅動力,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提升教育管理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推動教育決策由經驗驅動向數據驅動轉變、教育管理由單向管理向協同治理轉變、教育服務由被動響應向主動服務轉變,以信息化支撐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新時代教育管理信息化制度體系基本形成,信息系統實現優化整合,一體化水平大幅提升;數據實現“一數一源”,數據孤島得以打通,數據效能充分發揮;在線服務靈活便捷,“一網通辦”深入普及,服務體驗明顯提升;現代化的教育管理與監測體系基本形成,多元參與的應用生態基本建立;教育決策科學化、管理精準化、服務個性化水平全面提升,支撐構建高質量教育體系。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教育管理信息化統籌協調
1.加強教育管理信息化組織領導。加強教育管理信息化的組織領導,建立“主要負責人牽頭抓”的工作機制。明確信息化職能部門和技術支撐單位,加強教育管理信息化的總體設計和制度建設,保障各項重點任務落實到位。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與地方政府信息化職能部門的協同聯動,明確職責分工,共同保障教育管理信息化的健康可持續發展。規范市場主體參與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設和運維的行為,構建政府、企業、學校共同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2.構建教育管理信息化分工機制。建立“中央統籌、分級推進、逐級負責”的教育管理信息化責任體系。教育部統籌教育系統的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指導部屬單位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落實重點任務;通過國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國家管理平臺),面向教育系統提供中央統籌管理的核心應用服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本地區的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和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落實重點任務;對接國家管理平臺,根據地方實際為本地區教育機構提供通用應用服務。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設和運維,落實主體責任。
3.完善教育管理信息化制度體系。建立覆蓋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各要素的工作制度,明確信息系統、教育數據、管理服務等方面的管理要求,規范對信息化建設項目的申報立項、招標采購和實施驗收,規范信息資產的新增購置、日常運維和更新替代,形成信息系統名錄、數據資源目錄、服務事項目錄和信息基礎設施清單。建立教育管理信息化標準體系,完善技術、服務和質量標準,加強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間的有機銜接,充分發揮標準的基礎性作用。
(二)優化信息系統供給模式
4.加強信息系統規范管理。新建信息系統立項應由信息化職能部門統一審核,落實集約建設、整合共享、安全保障等要求。規范信息系統互聯網協議地址和域名管理,建立統一分配、統一管理、統一授權的網絡接入認證制度。鼓勵學校使用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以下簡稱教科網)域名(edu.cn),提高信息系統標識度。建立信息系統名錄制度,定期開展信息系統普查,更新信息系統名錄,排查非本單位互聯網協議地址和域名(雙非)的信息系統,清理業務應用脫節、資源長期閑置、運維停止更新的“僵尸”系統。
5.推進信息系統深度整合。制定信息系統開發運行的統一規范,加強信息系統深度整合和集約管理。推動統一開發管理,明確信息系統的技術框架、數據規范和接口標準;推動統一用戶管理,實現基于實名身份認證的集中授權和單點登錄;推動統一運維保障,實現信息系統集中運維和安全防護。鼓勵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通過建設網站群和通用業務服務平臺,實現低成本、短周期、高質量的管理信息化應用開發,探索以提供應用服務替代建設信息系統,為本地區、本單位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6.促進應用服務創新發展。推動國家管理平臺的開放,鼓勵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與國家管理平臺進行對接,開發特色應用服務。促進教學與管理平臺的深度融合,根據業務流和數據流推動信息系統的業務協同,全面支撐教育教學、管理服務等環節。推動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和管理公共服務平臺的互通、銜接與開放,建設“互聯網+教育”大平臺,建立“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用戶選用”的應用服務供給機制,引導高校、企業、社會組織等提供服務,培育多元參與的應用生態。
(三)提高教育數據管理水平
7.加強教育數據規范管理。完善教育數據管理制度,建立數據標準體系,規范數據采集、存儲傳輸、使用處理、開放共享等全生命周期的數據活動。基于數據應用和共享建立數據資源目錄的動態更新機制,全面掌握教育數據使用情況。開展數據分類分級工作,形成數據溯源圖譜,明確各類數據的數據源。按照“一數一源”的原則,根據實現處理目的最小范圍,規范數據收集使用范圍,優先通過共享獲取數據,避免重復采集。
8.促進教育數據開放共享。堅持以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推動教育數據共享。建立數據共享審核制度,明確各類數據共享屬性和范圍,規范數據共享工作流程。探索建立數據共享責任清單制度,簡化數據共享流程,促進數據有序流動。建設教育數據共享開放平臺,加強數據共享的集中管理,實現數據動態匯聚和實時更新,重點推動不同教育階段學籍數據的互聯互通。積極推進跨部門數據共享,穩步推進教育數據向社會開放,促進數據的開發利用,支撐教育決策和管理。
9.強化教育數據質量保障。建立數據質量評估制度,保障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合規性、一致性。加強與國家法人單位基礎信息庫、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等權威數據源的對接,定期開展數據比對校核工作。探索基于學校日常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的數據伴隨式采集,按職責權限推動國家管理平臺的數據共享,與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建立定期比對的數據糾錯機制,鼓勵在應用中提高數據質量。推動教育統計數據和業務數據的協同聯動,落實保障統計數據準確性的法定義務,鞏固統計數據的權威地位。
10.提升教育數據管理效能。充分發揮數據的作用,推動教育科學決策、精準管理和個性服務。通過跨地域、跨層級、跨部門的數據共享,支撐招生計劃、就近入學、學生資助、安全防控等教育決策,提高決策科學性。通過促進教學數據和管理數據的匯聚和共享,建立教育大數據分析模型,全面、精準地掌握學校和師生情況,為教育評價、“雙一流”建設等改革任務提供數據支撐。探索基于大數據的用戶行為分析,為廣大師生提供個性化的教育服務,促進學生的個性化成長。
(四)促進管理服務流程再造
11.促進教育行政辦公數字化。系統分析日常辦公業務需求,明確各項辦公業務的內容、流程和要求。聚焦文件流轉、內部審批等行政辦公重點應用,逐步實現全流程、全業務線上辦公。積極推動視頻會議、遠程協同辦公等新型辦公形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辦公靈活度。聚焦多部門協同辦理的行政辦公痛點,以信息化手段優化辦公流程,提升管理效能。積極推進移動辦公,將辦公應用向移動端延伸。
12.實現教育管理服務“一網通辦” 。全面梳理面向學校、師生、家長和校友提供的管理服務事項,精簡歸并不同層級、部門的同類事項,規范工作流程,形成辦事指南。利用一體化教育服務平臺,推動管理服務全程網上受理、網上辦理和網上反饋,實現“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推動管理服務“減流程、減證明、減時間”,凡可通過共享獲取和核驗的數據,原則上不得要求用戶提供,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探索建立信用承諾、容缺受理制度,最大程度減少管理服務前置條件、精簡流程環節、縮短辦理時間。
13.推進教育督導和監管信息化。利用新技術、新應用,整合構建全國統一、分級使用、開放共享的教育督導信息化管理平臺,推進督導工作從定性評估轉向精準評估,從人工督導轉向智能實時督導。依托“互聯網+監管”系統,支撐“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非現場監管,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和教育行政執法,完善跨部門、跨區域、跨層次的聯合監管,探索基于大數據分析的信用監管。建立扁平化的教育社會監督平臺,實現智能化投訴舉報受理、分發和處置,構建多元共治的監管格局。
(五)提高基礎設施支撐能力
14.加強網絡環境建設。充分發揮教科網作用,保障招生錄取、在線教學、科學研究等教育核心業務。提高電子政務外網覆蓋率,依托電子政務外網開展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推進5G等網絡技術的廣泛應用,推動無線校園建設。深入推進IPv6規模部署行動,原則上新建信息系統應支持IPv6訪問,新建網絡應支持IPv6組網。探索物聯網在校園一卡通、智能圖書館、人員與設備管理等場景中的應用,為精準化管理提供支撐保障。
15.規范數據中心建設。科學合理地規劃、布局和建設數據中心。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原則上不建設數據中心,統一使用上級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部署的數據中心。地方政府要求統一接入政務云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地方部署做好系統遷移。鼓勵有條件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采用混合云方式建設教育云,為本地區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提供服務。自建數據中心的單位應建立健全資源調配、應急管理和容災備份等制度,保障高效、安全和穩定運行。
16.構建數字認證體系。完善教育數字認證基礎支撐體系總體規劃,建立統一的教育系統密碼基礎設施和支撐平臺。建設基于“一校一碼、一人一號”的數字認證互聯互通互認體系,實現跨平臺的單點登錄。推動以智能終端為載體的多因子認證,探索手機短信、移動協同簽名等多種認證方式,提升服務體驗。數字認證使用的密碼技術和產品應符合國家密碼管理部門要求。探索推動區塊鏈技術在招生考試、學歷認證、學分互認、求職就業等領域的應用,提高數字認證可信性。
17.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建立健全網絡安全責任體系,明晰各方職責。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重點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開展網絡安全監測預警通報,提升網絡安全態勢感知能力。建立供應鏈安全管理體系,定期組織審計,優先選用具有自主核心技術以及安全性達到要求的國產化產品。全面加強數據安全保障,建立覆蓋全生命周期的數據安全保障機制,重點保護廣大師生和家長,特別是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隊伍建設。打造技術精湛、結構合理、精簡高效的專業隊伍。建立和完善適應網信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突出專業性和實用性,培養和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創新人才使用方式,鼓勵通過購買社會服務、實行崗位交流、健全產學融合等方式引入外部資源,打破身份界限。建立健全多層次、多形式、重實效的培養培訓體系,定期開展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系統用戶培訓,提高管理意識和技術保障水平。
(二)保障經費投入。加大教育管理信息化投入,為系統建設、運行維護、安全防護、應用培訓、服務運營、隊伍建設等提供必要保障。建立科學、合理的運行維護經費測算制度,保障信息化軟硬件的有序更新和信息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引導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探索購買服務等供給新方式。落實國家關于生均公用經費可用于購買信息化資源和服務的政策,建立常態化的教育管理信息化保障機制。建立健全經費監管體系,保障經費使用合法合規,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三)完善監督評估。建立多方參與、共建共治的教育管理信息化監督評估機制。建立教育管理信息化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將整合共享、政務服務等重點任務納入對各地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督導評估。構建以用戶為中心,師生、家長共同參與的用戶評價和反饋機制,不斷完善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建立教育管理信息化發展水平動態監測和第三方評估機制,定期發布評估報告,積極探索質量監測與效果評估的常態化、實時化、數據化。
教育部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