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學校傳染病防控與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2022-07-01 16:02:00
- 畢寧
- 發證機關:國家教育部
- 發文編號:教體藝廳〔2017〕6號
- 學段:小學,初中,高中
- 政策發布日期:2022-07-01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近期,我國部分地區發生學校結核病聚集性疫情,呼吸道、腸道傳染病也進入多發季節。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維護廣大師生健康,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強化責任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高度重視學校傳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嚴格按照《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范(2017版)》等有關文件要求,切實增強做好學校傳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狠抓重點環節,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
二、切實加強結核病等傳染病防控工作。2017年6月,教育部聯合國家衛生計生委印發了《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范(2017版)》,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高度重視、認真學習貫徹,堅持屬地管理、聯防聯控的工作原則,進一步加強學校結核病等傳染病防控工作。將結核病檢查項目作為新生入學體檢和教職員工常規體檢的必查項目。中小學校要認真落實每日晨檢、因病缺課登記與病因追蹤制度,對學校結核病等傳染病疫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中小學生健康體檢管理辦法》《農村寄宿制學校生活衛生設施建設與管理規范》等學校衛生相關規范和標準要求,完善學校傳染病防控工作長效機制。保障學生學習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積,加強教室、宿舍等場所的通風和環境衛生,做到制度健全、落到實處、持續改進。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健康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普及傳染病、常見病防控知識和健康生活方式。
三、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各級各類學校要切實履行校園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關鍵崗位責任制度,認真執行食品安全事故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的采供渠道,加工制作、消毒清洗、留樣管理等重點環節和重點崗位。加強廚房管理,規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和分區管理,嚴防食品交叉污染。積極推進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工程,把食品加工制作的關鍵環節向師生展示,實行陽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和隱患排查,對不符合要求和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行為和場所要及時整改或依法依規停業整頓。建立安全飲水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水質監測,及時公布檢測結果,接受監督,保障師生的飲水安全。
各級各類學校要建立食品安全教育制度,面向師生多途徑、多形式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強化食品安全科學知識和法律知識普及。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協調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師生校外就餐和學生購買零食引發食品安全事故。
四、提高預防意識,堅持學校傳染病疫情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控與報告制度。各級各類學校要做好學校傳染病疫情和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工作,做好學校傳染病疫情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控與報告工作。學校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要立即排查,并根據《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試行)》要求,由學校傳染病疫情報告人及時向屬地衛生計生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不得瞞報、漏報、遲報。學校發現校園及周邊存在食品安全風險時要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并在其指導下做好應急處置,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的影響。
五、加強信息溝通,認真開展學校傳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衛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建立傳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控協同機制,督促學校切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和傳染病防控風險排查,及時整改排查出來的隱患和風險,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和傳染病傳播風險,保障師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