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中小學學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 2022-07-01 16:05:00
- 畢寧
- 發證機關:青島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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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發布日期:2022-07-01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為進一步規范學生健康管理工作,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和學校健康教育工作的發展,根據《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健康工作體系。學校成立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健康工作領導小組,形成由分管領導、內設部門負責人、班主任、校醫(保健教師)共同參與的工作網絡,因地制宜開展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強工作頂層設計。貫徹落實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關于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項部署,并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計劃,納入學校整體工作規劃,每年度對學校健康教育工作進行總結。
三、規范健康教育實施。按照制度要求優化工作流程;提高衛生室專業化建設水平,配齊衛生室工作人員;規范健康教育檔案管理工作。
四、落實健康教育內容。按照《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要求,開齊開足健康教育課,每學期不少于六課時。通過多種渠道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強化師生健康意識,提高健康技能,使師生健康知識的知曉率和健康行為的養成率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五、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要求,規范心理咨詢室建設,配齊配足心理專兼職教師,開齊開足心理健康教育課,扎實開展每年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月(周)的各項工作,做好團體輔導和個體輔導工作。
六、做好健康體檢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師生健康體檢,每學期進行兩次視力普查。體檢結束后按要求進行統計、分析,將統計分析結果及時上報。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數據庫,健全學生健康檔案。體檢結果及時反饋給學生家長,體檢異常的學生建議及時到醫院就診,并及時掌握就診結果。學校要做好資料的保管工作,未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不得向任何單位、個人提供學生的體檢數據。
七、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引導學生關注食品安全,合理營養,平衡膳食,掌握預防營養性疾病的相關知識。
八、培育健康行為習慣。科學制定作息時間,強化用腦用眼衛生教育,認真組織學生做好課間操、眼保健操、亮眼操,及時糾正學生坐立讀寫的姿勢。
九、做好校園衛生工作。學校要切實做好環境衛生、個人衛生工作,定期組織衛生檢查評比。做好環境消毒、保潔工作,消除衛生死角。
十、保障資金物資供應。設立健康工作專項資金,專款專用,配齊配足健康工作所需物資。
青島市中小學傳染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
為普及傳染病防控相關知識, 深入開展健康教育工作,幫助師生掌握防控傳染病的方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視學生健康工作。把學生流行病、傳染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形成“校長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師生員工一齊抓”的良好氛圍,落實學校傳染病防控宣傳教育工作。
二、規范開展學生健康教育。學校開設健康教育課并納入教學計劃,每學期不少于六課時。要根據季節的變化和相關情況,將流行病、傳染病預防知識納入授課計劃。設立專兼職授課老師,并有備課筆記或活動記錄。
三、拓展學校健康教育路徑。學校要充分利用黑板報、講座、廣播、視頻、微電影、班(團)隊活動、升旗儀式、校班會、校園電子屏幕、校園網、微信公眾號等途徑開展豐富多樣的宣傳教育,引導學生了解流行病、傳染病的有關知識,增強防控意識,掌握基本的衛生防控知識和防護技能。
四、做好校園通風消毒工作。按照《衛生清潔消毒指引》(簡稱)要求,落實學校日常通風消毒工作,傳染病發生期間要遵照屬地疾控機構的要求做好消毒工作。
五、嚴格執行預防控制措施。對患有傳染病的學生,應根據醫囑采取相應的隔離治療措施,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課。患有傳染病的教職員工和病原攜帶者,在治愈前不得承擔教學工作。
六、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尊重學生身心成長規律,關注青春期教育,做好傳染病發生期間的心理疏導工作。
七、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糾正不良飲食習慣,謹防病從口入。
八、落實疫情信息報告制度。學校一旦發現傳染病,要按《傳染病防治法》要求逐級負責、逐級報告,及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和屬地疾控機構。如知情不報或隱瞞事情真相,將按照有關法規嚴肅處理。
青島市中小學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為加強學校傳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傳染病在校園內的發生與蔓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執行相關制度。學校嚴格執行晨、午檢制度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
二、建立健全管理體系。形成傳染病校內防控管理網絡,成立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傳染病工作防控領導小組,設立學校傳染病疫情總報告人、部門報告人和班級報告人。建立學校、年級、班級、家長四級防控聯系網絡,及時收集和報送相關信息。建立聯防聯控工作網絡,掌握當地衛健部門、所屬街道辦事處(社區)、屬地疾控機構、就近醫療機構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加強溝通,取得專業技術支持。
三、暢通信息傳輸渠道。班主任及時了解學生情況,第一時間上報學生管理部門和衛生室,學生管理部門和衛生室報告至學校疫情防控主要負責人。教職工由內設部門負責人或工會組長密切聯系,對疑似或確診情況第一時間上報分管領導和衛生室,報告疫情防控主要負責人。
四、核查信息上報內容。班主任須在第一時間了解并上報疑似或確診學生姓名、性別、班級、家庭信息、活動路線、所乘交通工具、癥狀、就診醫院、確診病名、密切接觸人員信息、有無接種史(例水痘、腮腺炎)等信息,學校傳染病疫情總報告人要及時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屬地疾控機構,在屬地疾控部門指導下有序開展后續工作。
五、做好信息續報工作。密切跟蹤患病師生情況,及時關注疫情信息。疫情發生變化時要及時續報,并做好詳細記錄。
六、嚴守信息發布紀律。學校不得自行向社會發布傳染病疫情信息。上報和發布的信息內容要迅速準確、客觀詳實,不得漏報、瞞報、謊報、延報。應關注輿情,引導師生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
七、啟動特殊報告制度。如有特殊情況,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要求,啟動“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八、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做好相關人員的疏導工作,并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及時調整教育教學方式,維持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青島市中小學通風和消毒制度
為切實作好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把通風、消毒工作落到實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制定本制度。
一、適時做好通風工作
(一)教室、辦公室等人群密集場所要保持良好的通風狀態。如溫暖天氣宜采取全天開窗方式換氣;寒冷天氣在課前和課間休息時間利用教室和走廊門窗換氣,每日至少開窗2次,每次30分鐘以上。合理安排人員開、關窗。
(二)住宿學生早上離開宿舍前,如天氣狀況良好,將宿舍窗戶打開通風,宿舍管理員進行檢查并定時關窗。
(三)通風條件不良的室內場所,應盡量減少人員進出,采用排氣扇進行機械通風換氣。
二、規范做好消毒工作
校區環境應以清潔衛生為主,預防性消毒為輔。
疫情期間消毒
1.做好空氣消毒。可采用紫外線燈照射或空氣消毒機消毒。紫外線燈照射消毒須在無人條件下開啟,每次照射不少于 1 小時,每天一次。空氣消毒機消毒提倡有人條件下開啟使用。
2.做好日常消毒。校園室內公共環境(包括各功能室、垃圾池、衛生間等),由總務處派專人每天至少消毒一次。
3.做好傳染病流行季節消毒。對教室、圖書室、餐廳、辦公室、走廊、樓(電)梯間、排污井等部位進行消毒。對使用頻繁的部位,例如樓梯扶手、門把手,體育器械、公共廁所潔具等,每天至少一次擦拭消毒并做好記錄。
(二)做好終末消毒。發現疑似或確診病例,須在屬地疾控機構指導下,對其使用過的物品、嘔吐物、排泄物以及相關環境等進行終末消毒。
(三)做好消毒記錄。消毒人員及時填寫隨時消毒處理記錄并存檔備查。
(四)嚴格消毒劑配制使用。按照規范操作,配備并使用標準濃度的消毒劑。含氯消毒劑有皮膚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時應戴口罩和手套,要放置在兒童觸碰不到的地方;乙醇消毒液使用應遠離火源。消毒劑要由專人保管。
青島市中小學晨、午檢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內傳染病的監測和預防,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晨、午檢工作制度
(一)組織實施。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的晨、午檢工作,主要采取詢問、觀察等形式,注意觀察學生的精神狀態,如發現學生身體不適,特別是出現發燒、咳嗽、咽痛、胸悶等癥狀以及不能確定的其他癥狀時,立即通知校衛生室及學生家長,家長將學生帶到醫院進行詳細檢查,并將診斷結果及時告知學校。
(二)追蹤處置。因病請假的學生,如實登記到晨、午檢統計表上,并及時與家長進行電話聯系,掌握學生的真實情況,做好過程跟蹤。
(三)統計上報。班主任將填寫好的晨、午檢統計表簽字后交衛生室。衛生室進行分類統計后上報學生管理部門,并將病假離校學生情況記錄存檔,同時通過青島市學生因病缺課網絡平臺進行上報。
(四)寄宿制學校的晚檢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二、教職工晨、午檢工作制度
(五)明確責任。學校高度重視教職工晨、午檢工作,由內設部門負責人或工會組長負責晨、午檢和信息填報等有關工作。
(六)規范流程。教職工應積極主動配合協助部門檢查人的晨、午檢工作。出現發燒、咳嗽、咽痛、胸悶等癥狀或其他不明癥狀時,不能進課堂,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盡快到醫院診斷治療。教職工在校外出現相關病情癥狀時不能到校,應及時請假并盡快到醫院診斷治療。
(七)追蹤處置。對生病請假的教職工要問明病情及去向,如實登記到晨、午檢統計表上,并做好過程跟蹤,直至痊愈。
(八)簽字存檔。教職工晨、午檢工作應在每天早晨和下午第一節課前完成。內設部門負責人或工會組長簽字后將填寫完畢的晨、午檢記錄表交衛生室存檔。
青島市中小學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
為保障廣大學生的身體健康,有效防止傳染病疫情在學校的發生和蔓延,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制度。學校嚴格執行晨、午檢等各項制度,及時了解學生健康狀況。
二、追查病因。發現學生有與傳染病相關的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胸悶、黃疸等),應當送衛生室,觀察學生狀況,了解其在校活動路線和其他接觸情況。及時通知家長帶學生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和就診病歷拍照后發給班主任。確因疾病需請假時,需報學生管理部門,由衛生室備案。
三、病假追蹤。確因疾病導致缺勤的,要問明病情及去向,家長將學生的病歷拍照后發給班主任,班主任如實報給學生管理部門和衛生室,并做好過程跟蹤。
四、統計上報。班主任將填寫好的晨、午檢統計表簽字后交衛生室。衛生室分類統計后上報學生管理部門,并將病假離校學生情況存檔,同時通過青島市學生因病缺課網絡平臺進行上報。
五、人文關懷。加強家校溝通,班主任要及時了解學生治療情況、學業需求、心理動態,注意做好低齡學生安全防護工作。做好家長學生的思想工作。
六、痊愈返校。學生痊愈返校,城區學校學生需持二級及以上醫院、鄉鎮學校學生需持鄉鎮中心及以上醫院開具的痊愈證明和相關病例原件到學校衛生室確認,校醫(保健教師)開具返校通知單方可回班上課。衛生室做好登記。
教工學校教職工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由部門負責人或工會組長參照學生病因追查程序執行,報衛生室登記。
青島市中小學復課證明查驗制度
為切實切斷傳播途徑,避免發生繼發病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在校學生患有傳染性疾病,一經確診,立即按照相關要求隔離治療,不得到校上課。
二、學生病愈且隔離期滿時,城區學校學生必須由二級及以上醫院、鄉鎮學校學生必須由鄉鎮中心及以上醫院開具痊愈證明,學生持醫院證明和相關病例原件返校,經校醫(保健教師)查驗,符合屬地疾控機構要求,出具返校通知單,方可進班復課。
三、若校醫(保健教師)查驗結果與醫院開具的痊愈證明不一致,由校醫(保健教師)報告屬地疾控部門,遵照疾控機構的指導,學生暫不返校上課,遵照指導建議繼續居家休息。
四、校醫(保健教師)向班主任、家長做好溝通解釋工作,若家長對復課結論、休假建議存在異議,校醫(保健教師)應立即報告校領導,經教育主管部門和屬地疾控機構協商后作出是否返校的最終決定,并通知家長。
五、校醫出具的返校通知單應為一式兩份,一份交給班主任,一份連同醫院開具的痊愈證明一起存檔。
青島市中小學校查驗預防接種證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把好入門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新生入學時,全市各類中小學都應當查驗新生(含外地插班生)的預防接種證。
二、學校應在每年9月辦理入學后查驗,有新轉入學生時應及時查驗。
三、學校應在查驗前與所屬地接種門診聯系,了解查驗內容及表格填寫要求,約定表格上交及疫苗補種時間。
四、學校要將查驗情況做好登記,凡無接種證的,學校應通知其家長為兒童補辦接種證。
五、學校收到疫苗補種通知單后,要及時發放給家長,督促學生補種疫苗。
六、對落實查驗預防接種證制度不力而導致學校相關傳染病暴發流行的,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