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做好預防 中小學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 2022-07-29 15:57:00
- 畢寧
- 來源: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5/202207/t20220729_649542.html
- 發證機關:國家教育部
- 發文編號:教基廳函〔2022〕18號
- 學段:小學,初中,高中
- 政策發布日期:2022-07-29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公安廳(局)、民政廳(局)、水利(水務)廳(局)、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
近期,各地中小學生溺水事件頻發。特別是2022年7月份以來,多地連續發生多起3人以上溺亡事件,造成多名中小學生死亡,反映出一些地方存在預防學生溺水教育不到位、家長履行監護責任不到位、農村地區開放水域巡查防護不到位等突出問題。為盡最大努力減少學生溺水事件發生,切實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現就進一步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思想認識。各地教育、公安、民政、水利、農業農村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認識當前預防學生溺水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把保障學生生命安全作為重中之重,從嚴從實從細從快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工作,堅決防范和遏制學生溺水事件發生。
二、強化隱患排查。各地教育、公安、水利、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以農村地區學校、村莊周邊和學生上下學沿途水域為重點,對行政區域內的開放水域逐一進行摸排,摸清權屬主體、水域深淺和警示標志、救援設施配置等情況,繪制危險水域地圖,評估風險等級,建立工作臺賬,推動明確責任單位與責任人,逐一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強化巡查防控。各地要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平臺作用,水利、公安、民政、農業農村等部門要組織村(社區)黨員干部、駐村(社區)輔警、學生家長、志愿者和水域承包人、責任人等,開展常態化巡查,重點在午后、傍晚等游泳高峰時段加強對危險水域巡邏管理,堅決制止學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各級公安機關要緊盯學生涉水活動的重點時段、重點部位,針對性強化動態巡查管控,加大重點水域岸線巡護力度,常態化開展專業培訓演練,切實提升水上救援反應能力與施救水平。
四、強化防護設施。各地公安、水利、農業農村部門要推動基層黨委和政府督促水域責任單位因地制宜,在水域周邊設置安全隔離帶、防護欄等,推進落實一個警示牌、一個救生圈、一根救生繩、一根救生桿“四個一”建設,通過“人防+技防+物防”疊加互補的方式,確保對重點水域岸線的全覆蓋。有條件的地方,可在事故多發水域安裝視頻監控和警報系統,進行全天候監視防范。
五、強化宣傳教育。各地教育、公安、民政、水利、農業農村部門要深入學校、村(社區),在主要交通路口、周邊水域、人員密集場所懸掛標語,設立預防溺水宣傳板報(墻報)、警示標牌等,并依托各類媒體,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講解預防溺水知識和救援知識,廣泛開展高頻次、全覆蓋預防溺水宣傳教育。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通過線上線下主題班會、家訪、家長會、發放告知書等形式,組織全體學生和家長學習預防溺水知識,開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末和節假日期間,要采取發送短信、微信提示等方式,經常性提醒學生和家長增強安全意識,特別是暑期要實行定期提醒制度,確保覆蓋到每一名學生及每一位家長或監護人。
六、強化關心關愛。各地民政部門要以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為重點,完善關愛服務體系,健全救助保護機制,督促鄉鎮(街道)兒童督導員和村(社區)兒童主任加強家庭探訪和安全提醒。要加強與家庭、學校、社會之間的銜接配合,與教育、農業農村等部門組織村(社區)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員”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關愛幫扶。
七、強化疏堵結合。各地特別是水網密集地區教育部門要結合課后服務,統籌利用社會游泳資源,面向中小學生廣泛開展游泳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訓,確保學生正確掌握自救方法。要通過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推動地方黨委和政府結合本地實際,鼓勵支持村(社區)在有條件的區域建設適宜的游泳、戲水場所及相應設施,加強安全人員配備,為中小學生提供安全、便利、規范的親水環境。教育、民政、農業農村等部門要統籌用好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利用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等設施,在周末、節假日為農村學生提供綜合素質培養、愛心陪伴、心理撫慰等服務,滿足學習休閑娛樂需要,減少私自下水現象。
八、強化督導考核。各地教育督導部門要將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納入對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水利部門要將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納入河湖管理監督檢查,民政部門要將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納入未成年人保護示范創建工作,督促各地壓實責任,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對工作責任不落實、管理措施不到位、重點水域漏管失控等導致發生學生溺亡事故的,存在遲報、漏報、瞞報等行為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教育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水利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