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適宜技術指南(更新版)》及解讀
- 2023-07-03 15:42:00
- 畢寧
- 發證機關:其他來源
- 發文編號:
- 學段: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高等學校,特殊教育,職業教育
- 政策發布日期:2023-07-03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為積極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兒童青少年近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科學規范開展近視防控工作,2019年10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了《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適宜技術指南》。兩年多以來,全國各級近視防控專業技術人員、學校及家長等各方積極推廣、使用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適宜技術,一些地區以此為依據,形成綜合的、具有地方特色的近視防控行動措施,全國近視防控總體見效的基本局面初步展現,反映了全社會采取行動合力減少環境與行為因素對近視的不利影響,取得實質性成效。
《指南》應用過程中,我們收到了一些專業工作者反饋的意見和建議,國家今年出臺了“雙減”等多項新政策,為孩子視力健康保護創造了有利的政策環境。國家衛生健康委疾控局結合最新的政策要求和國內外學術研究進展,組織安徽醫科大學等專業團隊對2019年的《指南》進行修訂,形成了《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適宜技術指南》(更新版)。
一、修訂原則
《指南》(更新版)對2019版的主體內容進行了保留和完善,著重體現了新形勢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的新知識、新技術和新要求。
適宜技術的提出和更新,堅持預防為主,實施經典的三級預防措施。一是普及近視防控核心知識、培養健康用眼行為、建設視覺健康環境、增加日間戶外活動等,是兒童青少年近視的一級預防措施。二是篩查視力不良和近視患病率,評價遠視儲備狀況,加強分級管理,發揮視力健康管理效應,是兒童青少年近視的二級預防措施。三是倡導已經近視的兒童青少年增加更多的日間戶外活動時間、減少近距離用眼行為、及時佩戴眼鏡或采取其他矯正方法,嚴格定期進行眼視光檢查,防控輕度近視向重度近視發展、重度近視病理化發展等,是兒童青少年近視的三級預防措施。
二、主要更新內容
(一)完善了近視防控基本知識內容。
包括:保留了原有“裸眼視力、矯正視力、視力不良、近視、篩查性近視、睫狀肌麻痹驗光檢查”相關基本知識;完善了“視力”的名詞解釋,規范了不同年齡的視力水平的表達方法(《標準對數視力表》5分表達法);增加了“正視化過程、遠視儲備量、屈光不正、屈光度、等效球鏡”等名詞的規范解釋;強調了遠視儲備量年齡范圍和對近視防控的意義。綜合考慮國內外學術研究進展,按照散瞳驗光后驗光儀測定的等效球鏡(SE)度數判斷近視度數的分類方法,將近視分類更新為近視前期、低度近視和高度近視三種;新增按視光學對近視分類的標準,包括軸性近視和屈光性近視。
(二)完善了近視防控適宜技術要求。
一是關于篩查視力不良與近視,完善中小學生視力定期篩查制度,更新篩查頻率為每學年不少于2次,細化視力篩查年齡范圍,補充學齡前兒童遠視儲備不足篩查方法及中小學生裸眼視力下降(≥4.9)篩查技術流程,增加無條件配備電腦驗光儀的地區篩查近視方法。
二是建立視力健康檔案中更新了《兒童青少年近視篩查結果記錄表》樣式和內容。
三是依據國家“雙減”等多項新政策要求,分別對家庭、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媒體和社會團隊等不同執行主體的技術措施進行補充完善。
四是結合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的戶外活動干預研究和真實世界研究的最新成果,明確提出“天天戶外120,校內校外各60”的要求,即每天保證日間戶外活動120分鐘,分別落實在校內和校外,充分發揮課間10分鐘、上下午各增加30分鐘大課間、結伴同行上學(“健康校車”)等模式在近視防控中的積極作用。
五是關于規范視力健康監測與評估,明確視力健康監測與評估人群,完善兒童青少年近視監測流程圖,強調動態連續監測和高危因素評價(含遠視儲備評價)的重要性。
六是關于科學診療與矯治,補充對遠視儲備不足學生科學診療與矯治方法,同時強調發揮中醫藥在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中的作用。
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是一項系統工程,《指南》(更新版)提供了可推廣的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適宜技術,各地應積極探索符合當地特點的近視防控措施和方法。同時,要綜合使用,形成地方特色的近視防控行動方案。
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適宜技術指南(更新版)
為積極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兒童青少年近視問題的重要指示精神,指導科學規范開展近視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技術能力,國家衛生健康委于2019年10月發布了《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適宜技術指南》。現根據國家“雙減”等最新政策要求和國內外學術研究進展,對適宜技術指導要求進行更新調整,形成《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適宜技術指南》(更新版),以下簡稱《指南》(更新版)。
一、適用范圍
《指南》(更新版)適用于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的開展,目標讀者為省、市、縣各級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技術人員。
二、近視防控基本知識
(一)名詞術語。
1.視力:又稱視覺分辨力,是眼睛能夠分辨的外界兩個物點間最小距離的能力。視力是隨著屈光系統和視網膜發育逐漸發育成熟的,0~6歲是兒童視力發育的關鍵期,新生兒出生僅有光感,1歲視力一般可達4.3(標準對數視力表,下同),2歲視力一般可達4.6以上,3歲視力一般可達4.7以上,4歲視力一般可達4.8以上,5歲及以上視力一般可達4.9以上。
2.正視化過程:兒童眼球和視力是逐步發育成熟的,新生兒的眼球較小,眼軸較短,此時雙眼處于遠視狀態。兒童青少年時期是眼屈光變化最快的階段,其發育規律表現為隨著兒童生長發育,眼球逐漸長大,眼軸隨之變長,遠視度數逐漸降低而趨于正視,稱之為“正視化過程”。比較理想的情況是兒童到12歲后才由遠視眼發育成正視眼。
3.遠視儲備量:正視化前的遠視大多為生理性遠視,是一種“遠視儲備”,可理解為“對抗”發展為近視的“緩沖區”。遠視儲備量不足指裸眼視力正常,散瞳驗光后屈光狀態雖未達到近視標準但遠視度數低于相應年齡段生理值范圍。如4~5歲的兒童生理屈光度為150~200度遠視,則有150~200度的遠視儲備量,如果此年齡段兒童的生理屈光度只有50度遠視,意味著其遠視儲備量消耗過多,有可能較早出現近視。
4.裸眼視力:又稱未矯正視力,指未經任何光學鏡片矯正所測得的視力,包括裸眼遠視力和裸眼近視力。
5.矯正視力:指用光學鏡片矯正后所測得的視力。包括遠距矯正視力和近距矯正視力。
6.視力不良:又稱視力低下。指根據《標準對數視力表》(GB11533—2011)檢查遠視力,6歲以上兒童青少年裸眼視力低于5.0。其中,視力4.9為輕度視力不良,4.6≤視力≤4.8為中度視力不良,視力≤4.5為重度視力不良。兒童青少年視力不良的原因多見于近視、遠視、散光等屈光不正以及其他眼病(如弱視、斜視等)。
7.屈光不正:當眼處于非調節狀態(靜息狀態)時。外界的平行光線經眼的屈光系統后,不能在視網膜黃斑中心凹聚焦,因此無法產生清晰的成像,成為屈光不正,包括近視、遠視、散光和屈光參差等。
8.屈光度:屈光現象大小(屈光力)的單位,以D表示。平行光線經過眼的屈光系統聚集在1m焦距上,眼的屈光力為1屈光度或1.00 D。通常用眼鏡的度數來反映屈光度,屈光度D的數值乘以100就是度數,例如200度的近視鏡屈光度為﹣2.00 D,150度的遠視鏡的屈光度為﹢1.50D。
9.近視:屈光不正的一種類型,指人眼在調節放松狀態下,平行光線經眼球屈光系統后聚焦在視網膜之前的病理狀態,其表現為遠視力下降。
10.篩查性近視:應用遠視力檢查、非睫狀肌麻痹狀態下電腦驗光(俗稱電腦驗光)或串鏡檢查等快速、簡便的方法,將兒童青少年中可能患有近視者篩選出來。當6歲以上兒童青少年裸眼遠視力<5.0時,通過非睫狀肌麻痹下電腦驗光,等效球鏡(SE)≤﹣0.50D判定為篩查性近視;無條件配備電腦驗光儀的地區,可采用串鏡檢查,當正片(凸透鏡)視力下降、負片(凹透鏡)視力提高者,判定為篩查性近視。
11.等效球鏡:等效球鏡度(SE)=球鏡度+1/2柱鏡度。如某學生球鏡度數為﹢0.50 D,柱鏡度數為﹣3.00 D,則該生的SE=+0.50+1/2(﹣3.00)=﹣1.00D,即等效于﹣1.00D的近視。
12.睫狀肌麻痹驗光檢查:睫狀肌麻痹驗光即通常所說的散瞳驗光,是國際公認的診斷近視的金標準。建議12歲以下,尤其是初次驗光,或有遠視、斜視、弱視和較大散光的兒童要進行睫狀肌麻痹驗光,確診近視需要配鏡的兒童需要定期復查驗光。
(二)近視分類。
1.根據散瞳后驗光儀測定的等效球鏡(SE)度數判斷近視度數,可以將近視分為近視前期、低度近視、高度近視三類。
(1)近視前期:﹣0.50D<SE≤﹢0.75D(近視50度以下);
(2)低度近視:﹣6.00D<SE≤﹣0.50D(近視50~600度之間);
(3)高度近視:SE≤﹣6.00D(近視600度以上)。
2.根據近視病程進展和病理變化,又可以將近視分為單純性近視和病理性近視。
(1)單純性近視:多指眼球在發育期發展的近視,發育停止,近視也趨于穩定,屈光度數一般在﹣6.00D之內。其中絕大多數患者的眼底無病理變化,用適當光學鏡片即可將視力矯正至正常。
(2)病理性近視:多指發育停止后近視仍在發展,并伴發眼底病理性變化的近視類型,亦稱為進行性近視,大多數患者的度數在﹣6.00D以上。常見眼底改變有近視弧形斑、漆裂紋、脈絡膜新生血管、黃斑脈絡膜萎縮、視網膜脫離、后鞏膜葡萄腫等。
3.按照視光學可將近視分為軸性近視和屈光性近視。
(1)軸性近視:一般是指真性近視,指眼軸伸長使平行光線進入眼內聚焦在視網膜前而引起的近視。
(2)屈光性近視:指眼軸在正常范圍內,由于晶狀體等屈光因素改變使平行光線進入眼內聚焦在視網膜前形成的近視。屈光性近視主要是受眼科疾病以及其他因素引起晶狀體病變影響屈光率而導致的近視。
(三)近視的癥狀及危害。
近視的典型癥狀是遠視力下降。其主要表現包括:
(1)遠視力下降,近視初期常有遠視力波動;
(2)注視遠處物體時不自覺地瞇眼、歪頭;
(3)部分近視未矯正者可出現視疲勞癥狀;
(4)近視度數較高者,除遠視力差外,常伴有夜間視力差、飛蚊癥、漂浮物和閃光感等癥狀,并可發生不同程度的眼底改變,特別是高度近視者,發生視網膜脫離、撕裂、裂孔、黃斑出血、新生血管和開角型青光眼的危險性增高,嚴重者導致失明。
三、近視防控適宜技術
(一)篩查視力不良與近視。
按照《0~6歲兒童眼保健及視力檢查服務規范(試行)》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要求,做好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早期發現影響兒童視覺發育的眼病和高危因素,及時轉診與及早矯治,保護和促進兒童視功能的正常發育。
建立中小學生視力定期篩查制度,開展視力不良檢查,篩查頻率每學年不少于2次。內容包括裸眼視力、戴鏡視力(如有戴鏡)、非睫狀肌麻痹下屈光檢查,視覺健康影響因素評估,有條件地區鼓勵增加眼軸長度、角膜曲率測量,其中遠視力篩查應采用《GB11533—2011標準對數視力表》。屈光檢查采用自動電腦驗光儀,設備要求應符合《ISO10342—2010眼科儀器:驗光儀》的規定;無條件配備電腦驗光儀的地區,可采用串鏡檢查進行近視定性。
做好托幼機構、中小學校兒童青少年視力篩查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服務與指導。篩查單位應當在篩查結束1個月內,按照篩查技術流程圖(見圖1和圖2)反饋篩查結果,并提出精準預防近視指導或轉診建議。應當特別重視對近視兒童青少年的信息反饋和用眼衛生的指導;對懷疑遠視儲備不足,有近視高危因素者,應當予以高危預警,重點干預。同時,應當在1個月內將檢查結果反饋學校,內容包括檢查時間、檢查人數、分年級分班級的視力不良和篩查性近視率發生情況,并與上學年檢查結果進行比較。
(二)建立視力健康檔案。
對0~6歲兒童和中小學生進行定期視力檢查,參照《兒童青少年近視篩查結果記錄表》(見表1),規范記錄檢查內容,建立兒童青少年視力健康檔案。有條件地區可根據情況,增加眼外觀、眼位、眼球運動以及屈光發育等內容。
及時分析兒童青少年視力健康狀況,早期篩查出近視及其他屈光不正,動態觀察兒童青少年不同時期屈光狀態發展變化,早期發現近視的傾向或趨勢,制訂干預措施,努力減少近視,特別是高度近視的發生與發展。小學要接收醫療衛生機構轉來的各年度《兒童青少年視力檢查記錄表》等視力健康檔案,確保一人一檔,隨學籍變化實時轉移,并與中小學生視力檢查銜接。
表1 兒童青少年近視篩查結果記錄表
(三)培養健康用眼行為。
個體、家庭和學校應當積極培養“每個人都是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主動學習掌握眼健康知識和技能;父母和監護人要了解科學用眼、護眼知識,以身作則,強化戶外活動和體育鍛煉,減輕學生學業負擔;培養和督促兒童青少年養成良好的用眼衛生習慣,使其建立愛眼護眼行為。
(四)建設視覺友好環境。
家庭、學校、醫療衛生機構、政府相關部門、媒體和其他社會團體等各界力量要主動參與建設視覺友好環境。家庭和學校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和標準要求,減輕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改善采光照明條件,配備適合兒童青少年身高的課桌椅。媒體和社區應當加大相關標準和知識宣傳力度,創建支持性社會環境。
(五)增加日間戶外活動。
學校、家庭和社區共同努力減少兒童青少年長時間持續視近工作,采取多種措施,為兒童青少年提供相關條件,督促兒童青少年開展戶外活動。
(六)規范視力健康監測與評估。
視力健康監測與評估可以及時了解學生群體中視力不良、近視分布特點及變化趨勢,確定高危人群及高危因素,為制定及評估近視預防控制措施提供數據依據。
各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制定本地學生常見病及健康影響因素監測實施方案,組織相關培訓,做好現場調查和監測、數據錄入、結果分析與上報等工作。近視監測流程圖見圖3。逐級撰寫當地近視監測和評估報告,并將監測及評估報告及時報告政府并通報教育行政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或調整近視干預措施和活動,將主要信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七)科學診療與矯治。
經過近視篩查以及監測等工作,應對兒童青少年進行分級管理,科學矯治。
1.對視力正常,但存在近視高危因素或遠視儲備不足的學生,建議其改變高危行為,學校、家庭、社區協同,通過多種途徑增加日間戶外活動,減少視近行為,改善視光環境。
2.對遠視儲備不足或者裸眼視力下降者,其視功能可能異常,建議到醫療機構接受醫學驗光等屈光檢查,明確診斷并及時采取措施矯治。
3.佩戴框架眼鏡是矯正屈光不正的首選方法,建議家長到
醫療機構遵照醫生或驗光師的要求給孩子選擇合適度數的眼鏡,并遵醫囑戴鏡。對于戴鏡視力正常者,學齡前兒童每3個月或者半年,中小學生每6~12月到醫療機構檢查裸眼視力和戴鏡視力,如果戴鏡視力下降,則需在醫生指導下確定是否需要更換眼鏡。
4.近視兒童青少年,在使用低濃度阿托品或者佩戴角膜塑
形鏡(OK鏡)減緩近視進展時,建議到正規醫療機構,在醫生指導下,按照醫囑進行。
5.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中的作用,制定實施中西醫一體化綜合矯正方案,推廣應用中醫藥特色技術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