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達標行動的通知
- 2023-09-05 09:06:00
- 畢寧
- 來源: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3/9/4/art_11990_10321065.html
- 發證機關:山東省教育廳
- 發文編號:魯教基函〔2023〕56 號
- 學段:高中
- 政策發布日期:2023-09-05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山東省教育廳
關于開展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達標行動的通知
魯教基函〔2023〕56 號
各市教育(教體)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教育評價改革,落實《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教基〔2021〕9號),促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轉變,經研究,決定開展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達標行動(以下簡稱高中達標行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通過開展高中達標行動,有效發揮評價的引導、診斷、改進、激勵功能,促進普通高中全面提升育人水平,筑牢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基礎,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實施高中達標行動,堅持育人導向,促進普通高中踐行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積極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教育體系;堅持以評促建,充分激發學校辦學活力,保障各級政府落實舉辦高中教育責任;堅持軟硬件并重,既重視辦學條件提升,也注重教育教學改革,強化政府責任落實,實現教育評價在普通高中有效落地;堅持務實高效,科學統籌省市縣各方工作力量,整合運用各類發展數據,完善評價內容,改進評價方式,提升評價效能。高中達標行動原則上每3—5年為一個周期,具體周期由各市結合工作基礎和高中學校數量確定,周期內完成首輪辦學質量達標任務,此后常態化推進。
二、標準與方式
(一)工作標準。實施高中達標行動,主要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標》(以下簡稱《辦學質量指標》)為依據,同時對照《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基本辦學條件標準》等政策文件,將學校辦學條件以及經費、師資、校園安全等達標情況作為基礎保障。學校教育教學、辦學條件、基礎保障等均達到規定要求,方可認定為“達標”。
(二)評價方式。高中達標行動采取省級統籌、省市縣校分工合作實施的方式。對照工作標準,在學校全面自評的基礎上,開展主管教育部門核驗、市級驗收、省級抽檢,綜合采取查閱資料、調取數據、實地查驗等方式進行。市直屬高中學校可將主管教育部門核驗與市級驗收環節合并進行。省教育廳將結合規范辦學督查、綜合素質評價平臺信息巡查、學業水平考試數據分析以及各項督導檢查,定期向各市反饋問題學校清單。進入問題清單的學校,沒有整改完成的,不得認定為“達標學校”。
(三)評價程序。普通高中學校進行自評,自評合格的可在周期內申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驗,經核驗合格的報請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驗收。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組織開展高中達標驗收工作,周期內覆蓋所有高中學校。學校在周期內因出現不符合達標要求情形的,重新申請達標驗收。
三、實施與管理
(一)學校制定方案。普通高中學校作為高中達標行動主體,要對照標準要求和省級問題清單,逐條查擺,結合自身實際,“一校一案”制定達標行動實施方案,明確達標重點、實施路徑、完成時限和保障措施等,有步驟、有計劃推進實施,并報送教育主管部門。
(二)市縣審核管理。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負責高中達標行動實施方案的審核,研究制定區域推進工作方案,明確本市域內普通高中學校達標步驟和時限,并加強對域內高中學校達標建設工作的業務指導、專業支持和工作監督。
(三)省級反饋通報。省教育廳調取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體質健康和違規辦學情況等監測數據,對于相關指標明顯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或持續下降、違規辦學問題突出的,納入問題學校名單,每年年初向各市通報,為各地各校自查和評價提供參考。
(四)開展評估驗收。普通高中學校自評達標后,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驗合格后報送至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估驗收。市級評估驗收應統籌使用責任督學日常督導、年終績效考核、省級信息反饋信息等工作,結合對學校關鍵指標實地核驗,確定學校是否達標。市級評估驗收每年至少組織1次,將通過驗收的學校命名為“市辦學質量達標學校”,報送我廳并及時面向社會公布,對于未通過的督促其進行整改。省教育廳根據各市驗收結果抽查一定數量學校。
四、結果使用
學校要通過實施高中達標行動,改進教育教學和管理,全面育人、科學育人,提升辦學治校和實施素質教育能力;指導教師精準分析學情,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調度高中達標行動開展情況,向學校所屬黨委、政府通報或報告,將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對學校獎懲、政策支持、資源配置和考核校長的重要依據;建立達標學校退出機制,對履職不到位、違反有關政策規定、學校辦學質量持續下滑或2次以上驗收不達標的,進行掛牌督促整改,根據情況退出達標學校認定、適當調減招生計劃直至取消招生資格。省教育廳定期通報各地高中學校辦學質量達標比例,并將此作為重要參考指標,統籌分配中央轉移支付和省有關獎補資金、遴選特色高中、學科基地。原則上,省級特色高中、學科基地、文明校園申報學校應以辦學質量達標為前提。
五、組織保障
(一)落實評價責任。各地要將高中達標行動作為整體提升普通高中育人水平、促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精心組織自查和市級檢查工作,做好評價反饋,為辦好普通高中教育提供充分的條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環境,充分調動每所學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督導、規劃、財務、基教、教師、教科研等方面力量協同推進,結合實際確定牽頭單位,細化任務分工,共同推動高中達標行動實施。實施方案請于2023年10月20日前報送我廳。
(二)加強專業建設。各地要為開展高中達標行動提供經費保障,支持開展評價研究,加強評價信息管理平臺建設。要組建由督學、教育行政人員、教科研人員、校長、教師和有關專家等組成的高水平評價隊伍,對高中達標行動給予及時跟進指導,以評促建、提升水平。
(三)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加強高中達標行動政策宣傳,大力營造推進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改革的良好氛圍。要積極引導家庭、社會關心和支持,自覺接受對學校達標結果的監督。省教育廳將加大典型做法推廣力度,對在評價工作中發現的辦學質量顯著提高的先進典型經驗,大力宣傳推廣,發揮好示范輻射作用。
附件: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標及評價方式.doc
山東省教育廳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