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中師學歷幼兒園教師培養工作的通知
- 2018-04-03 1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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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http://www.sdedu.gov.cn/sdjy/_zcwj/472329/index.html
- 發證機關:山東省教育廳
- 發文編號:魯教師字〔2009〕5號
- 學段:幼兒園
- 政策發布日期:2009-06-03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關于加強中師學歷幼兒園教師培養工作的通知
一、科學規劃,合理確定培養規模
中師學歷的幼兒園教師培養工作按照全省統籌規劃,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要求和我省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結合我省中等師范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和教師教育工作的實際,在全省范圍內進行布點,科學合理地確定培養規模。經研究確定,2009年具有中師學歷幼兒園教師培養資格的學校8所(名單附后),其他學校不得招收中專層次的學前教育專業,培養中師學歷的幼兒園教師。
二、統籌管理,規范辦學模式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制定《課程方案》,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統一管理學生學籍,對學校基本辦學條件、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等定期組織專項評估。凡經考試錄取,取得正式學籍,經學校培養合格,獲得畢業證書者將按規定核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三、深化改革,確保培養質量
承擔幼兒園教師培養任務的學校,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整合優質資源,改善辦學條件,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強化質量意識,加強教學管理,加強學前教育專業建設,嚴格執行教學計劃,突出教育實踐環節,積極推進現代信息技術在課堂教學中的應用,積極吸收、借鑒和發揚傳統中等師范教育的豐富經驗,積極探索幼兒園教師培養特點和規律,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四、加強領導,提供政策保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中師學歷幼兒園教師培養工作在整個教育事業中的基礎性作用,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完善辦學設施,加強對學校的指導,及時解決學校辦學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積極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吸引優秀生源報考。嚴把教師入口關,堅決杜絕不具備教師資格者進入教師隊伍,全面提高幼兒園教師整體素質,促進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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