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發布實施《盲校義務教育課程標準 (2016年版)》《聾校義務教育課程標準 (2016年版)》《培智學校義務教育 課程標準(2016年版)》的通知
- 2018-06-19 1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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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31/201612/t20161213_291722.html
- 發證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發文編號:教基二〔2016〕5號
- 學段:特殊教育
- 政策發布日期:2016-11-25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教育部關于發布實施《盲校義務教育課程標準 (2016年版)》《聾校義務教育課程標準 (2016年版)》《培智學校義務教育 課程標準(2016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的有關部署,適應新時期辦好特殊教育的要求,進一步提高特殊教育質量,我部組織專家編制了盲、聾和培智三類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專家委員會的審議結果,經研究,現正式發布《盲校義務教育課程標準(2016年版)》、《聾校義務教育課程標準(2016年版)》和《培智學校義務教育課程標準(2016年版)》,于2017年秋季開始執行。現就執行中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課程標準的重要性
三類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是對我國多年來特殊教育發展和教育教學改革經驗的集中總結,是第一次專門為殘疾學生制定的學習標準,是“十三五”以及今后一個時期特殊教育教學改革的頂層設計,對于進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質量、辦好特殊教育、促進教育公平,具有特殊重要意義。各地要高度重視,全面做好學習、動員、宣傳工作,積極創造條件,確保課程標準全面落實。
二、認真開展課程標準培訓
各地要把三類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培訓作為提高特殊教育辦學質量的重要契機,納入教師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培訓要覆蓋到三類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所有校長、教師、教研人員,并適當擴大到普通學校特殊教育資源教師,幫助他們全面理解、深入領會、準確把握課程標準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要求。
三、全面推進特殊教育教學和評價改革
各地要積極引導廣大教師依據課程標準組織教學,遵循殘疾學生身心特點和學習發展規律,及時調整教學觀念和教學方式,合理把握教學容量和難度要求,突出潛能開發和功能補償,促進殘疾學生全面發展、更好融入社會。要積極引導學校推進教學評價改革,關注過程、著眼發展、尊重差異、多元評價,充分發揮評價在改進特殊教育教學、促進殘疾學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四、大力加強特殊教育課程資源建設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針對殘疾學生的特殊需求,加大特殊教育課程資源開發力度,不斷豐富特殊教育課程資源。要統籌規劃、有機整合特殊教育中心、特殊教育學校、教科研機構和各種課程資源平臺的有益課程資源,充分用好信息化手段,大力推動課程資源共建共享。
教育部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