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義務教育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實施綱要
- 2018-07-10 14:34:00
- 管理員
- 來源: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06/9/1/art_11990_986077.html
- 發證機關:山東省教育廳
- 發文編號:魯教基字〔2005〕14號
- 學段:小學,初中
- 政策發布日期:2005-06-29
-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
山東省義務教育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實施綱要
教育部頒布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教基[2001]17號)指出,為了保障和促進課程適應不同地區、學校、學生的需求,實行國家、地方和學校三級課程管理,鼓勵地方和學校在落實國家課程計劃的同時,自主開發和實施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根據國家規定和我省實際,制定山東省義務教育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實施綱要。
一、課程目標
1.以“三個面向”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努力體現《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提出的課程改革的原則要求,使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相互配合,形成目標一致、體系嚴密、內容開放的課程體系。
2.從促進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出發,依據山東發展對青少年的需要和山東自然環境、文化傳統的特點和優勢確定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基本內容,使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設置與山東社會的發展相適應,為山東省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服務。
3.堅持“以學生的發展為本”原則,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尊重青少年特殊的生活體驗,拓展學生的認知領域和探索領域,為他們提供自主探索、想像和表達的空間。增進學生對各自生活背景下的生命、文化、社會、自然、科技的理解和尊重,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品德、人文精神和藝術素養,激發學生終身學習的愿望和主動探究的意識,發展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塑造學生健康的體魄和健全的人格。
二、課程結構
4.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是一種新的課程領域,是基于學生的直接體驗,密切聯系學生自身生活和社會生活,體現對知識的綜合運用的課程,它的基本學習方式是探究學習。與其他課程相比,具有綜合性、實踐性、開放性、生成性和自主性等基本特征。課程結構以學習領域為課程分類形式,以課程模塊為課程呈現形式。
5.地方課程的設置主要在以下四個領域:
民族文化領域。通過誦讀和研習代表民族文化精萃的詩詞、散文、政論等,了解和研究中華民族歷史上的杰出人物和重大歷史事件等,汲取中華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蘊,培養學生熱愛祖國和家鄉的情感,增強學生傳承優秀傳統文化、建設祖國偉業的責任感,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在該領域的課程設置中,要特別重視齊魯文化的內容。
生命教育領域。從生理、心理和倫理等方面對學生進行全面、系統、科學的生命教育,指導學生關注生命與健康、生命與安全、生命與成長、生命與價值、生命與關懷,建立生命與自我、生命與自然、生命與社會的和諧關系,引導學生科學理解生理、心理發展的規律,正確認識生命現象和生命的意義,學會欣賞、熱愛自己的生命和對他人生命的尊重、關懷和欣賞,進而培養學生尊重生命、愛惜生命的態度和安全、健康、快樂成長的生命意識,學習并掌握必要的生命保護與生存技能,提高生命質量,完善健康人格,樹立科學的生命觀和積極的人生觀。
自然探究領域。結合現實生活中的自然問題以及這些問題對自然的影響,引導學生對地理生態、動物植物、宇宙空間、資源環境、科學創造等問題進行有選擇地探究;結合國家“綠色證書”制度的實行,增加勞動技能方面的教育內容;結合青少年科技創新教育,增加創造與發明、技術與設計(創意)、制作與操作等方面的內容。讓學生感受豐富多彩的自然現象,了解自然生態的發展規律,明確人與自然的關系,增強與生活的聯系,理解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意義,形成初步的科學精神、創新思維習慣,掌握初步的科學研究方法,培養一定的動手能力和實踐意識。
社會探究領域。結合現實生活中的社會問題以及這些問題對社會發展的影響,引導學生對經濟、政治、法律、家庭、社區、社會、民族、國家、國際等社會問題進行有選擇地探究,幫助學生掌握社會調查和社會探究的方法,培養學生的人文精神和社會責任感,為適應未來社會生活奠定基礎。
民族文化是民族精神歸屬和國家意識認同的基礎,生命教育是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基礎,自然探究和社會探究是認識和探索世界的方法。在傳承民族文化、弘揚民族精神的基礎上,著眼于探索生命和探索世界的內在統一,注重人與自然、社會的和諧發展,從而形成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
6.學校課程的開發,還可以擴大到藝術探究領域、體育與健康領域等。
7.在每個學習領域內,設置若干個課程模塊。每個課程模塊都要利用學生的生活經驗和所學知識,集中研究一個專題。課程模塊的設置是開放的、動態的,可以根據社會的發展和學生的需要不斷增減。
三、課程開發
8.根據課程結構的要求,符合課程開發條件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省教育廳提出開發課程的立項申請,經審議批準后,按立項申請的內容開發課程。
課程內容應體現課程的性質和目標,體現對不同階段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要提出教學實施要求和評價建議,要適應義務教育的要求,讓絕大多數學生經過努力都能達到。
9.省教育廳及時組織專家對課程開發的立項申請進行審議。經審議批準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按規定進行課程開發,并形成學習指導書。學習指導書應基本消除知識傳授的傾向,注重引導學生在“做”、“考察”、“實驗”、“探究”等一系列活動中發現和解決問題,體驗和感受生活,發展和提高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
10.課程開發單位和個人形成的學習指導書,要報省教育廳審查。審查通過的,編入《山東省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供各地和學校選用。
11.已經列入《山東省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但不受學生和學校歡迎的課程,應逐步退出。
四、課程選用
12.根據《山東省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課時共占九年課時總數的16.8%(每學年按35周上課時間計算,總課時約1620節)。除信息技術按國家的要求開課外,其它課時由學校統籌規劃使用。
13.根據學生的實際需要和學校的具體情況,學校可以從省教育廳公布的課程中選擇部分課程,同時根據學校實際自主開發部分課程。
民族文化、生命教育、自然探究和社會探究四個領域是每個學生成長都需要涉及的重要領域,學校在選擇課程時,應使每個學生對四個領域都要有所學習和實踐。
14.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可以對學校的課程選擇予以指導,但一般不要強行要求學校必須選擇哪些課程。
五、課程實施
15.建立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管理機制。學校要建立學分管理制度,規定每個學生畢業時應該獲得的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學分,確保每個學生都能在他們感興趣的范圍內選修部分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可以采取集中安排和分散安排相結合的形式,具體方式由學校確定。
16.改革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教學工作。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要成為教學改革的突破口,引導學生在實踐中學習、在生活中學習、在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中學習。要妥善處理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關系,重在培養學生積極的人生態度和正確的價值觀,重在發展學生學習的愿望和能力,重在發展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動手能力。
17.努力開發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資源。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是基于學生成長的需要所生成的課程,充分利用學生身邊的課程資源,是實施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重要環節。學校和教師要加強與工廠、農村、企業以及社會實踐基地、革命歷史紀念地等單位的聯系,“請進來,走出去”,采取專題報告、實地考察、調查研究等多種形式,使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實施更加生動,更有活力。
18.重視信息技術與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整合。學校要發揮信息技術在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開發開設中的作用,鼓勵教師和學生利用網絡資源開展研究,并在研究中提高學生的信息技術水平。
19.加強師資的培養與培訓。要通過新課程培訓,提高中小學校長和教師對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認識,用新的教育理念指導新課程的教育實踐。要重視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教學研究,經常交流經驗,用集體智慧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在研討和反思中提高教師的水平。要把教師開發開設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工作納入考核范圍,在晉級評優中與開設國家課程同等對待。
20.加強教育科研與教學研究。開發開設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是一項嶄新的工作,迫切需要高水平的理論與實踐支持。各級教育教學研究機構和高等院校的基礎教育課程研究機構要深入基層、深入學校、深入班級和課堂,與教師一起解決課程實施過程中的問題,積極開展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為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實施提供支持和指導。
六、課程管理
21.省教育廳負責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開發的統籌管理,負責課程規劃開發的組織工作。
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實施辦法,指導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開發實施工作。
22.中小學校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協調各類課程的關系,設置可供學生選擇的課程方案,并于新學期開始前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各學校要將課程設置計劃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公布。
七、課程評價
23.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實施的督導和評估,完善課程的檢查、指導、反饋、改進機制,發揮評價的導向作用,促進課程功能的轉變,督促學校切實開好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
學生研修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情況,要作為學生畢業和參加中考的前提。中考命題要有機融合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開設的基本指導思想,加強與社會實際和生活實際的聯系,重視對學生運用所學基本知識和技能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察。
24.學校對教師實施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的評價,要重視教師的教育行為和工作態度,通過評價,優化教學過程,激發教師的創造性。要防止過于注重結果,特別是獲獎、成果發表等顯性效果的傾向,
25.學校對學生研修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情況的評價,要更多地采用作業或成果(作品)評價、過程評價等方式,關注學生學習研究的過程和方法,關注學生的情感、態度和價值觀,關注學生的成長過程、個體差異和自我反思。防止過于注重紙筆測驗、過于偏重對知識與技能掌握的評價的傾向,一般不用考試的方法。